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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樓道里,手機就突然響起來。
肖愛國掏出手機,也沒看是誰就接通了。
“喂,老肖,剛才那小子的節目,看了吧?”
一聽聲音,肖愛國就知道是耿樂,於是下意識地點點頭,回答道:“看了,我正準備往工作室去呢!寫點東西。”
耿樂聞言愣了一下,然後滿是驚喜地問:“有靈感了?”
肖愛國“嗯”了一聲。
於是耿樂哈哈地笑了起來,“跟你說,我都想寫點東西了,就他們那什麼《飛得更高》,那什麼玩意兒那是!等咱們的專輯出來,指定分分鐘滅了他!”
肖愛國走出樓道,解了鎖,鑽進車裡。
想了想,他倒是沒有著急發動車子,而是對電話那頭的耿樂道:“流行搖滾嘛,他一直都很擅長做流行這一塊兒!不過,那首《曾經的你》還是有水準的,咱們誰也別小瞧誰,大家都把十八般武藝拿出來就是了。”
“呦,老肖,難得呀,最近這段時間,這是我第一次聽你說話那麼有信心。看來你現在這靈感小不了!”
肖愛國腦中轉動著思緒,同時笑道:“也不是,是此前我一直覺得彆扭的地方,剛才突然想通了,就是改一下的事兒。”
電話那頭,耿樂笑道:“那得嘞哥哥,你先去忙啊,我回頭帶上酒肉,叫上幾個小丫頭,咱好好樂呵樂呵!”
肖愛國聞言,臉色突然就沉下來,過了半天,才道:“樂兒,我再叮囑你一遍,女人,你他媽愛睡幾個睡幾個,只要你不玩強。奸,國家都管不著你,我才懶得費那個心思,但是那玩意兒,不要再碰了!”
頓了頓,他又道:“至少,在咱們的專輯做完之前,你他媽不要再碰了,否則,別怪哥們不講義氣!”
電話那頭,耿樂渾不在意地笑笑,“嗨,想什麼呢,我早就不碰了,放心!”
肖愛國拿著電話,猶豫了一下,臉色陰沉依舊,但有些話,卻到底還是沒有說出來,片刻之後,他只是道:“掛了。”然後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車子啟動,暗夜之中,燈光打出很遠。
此刻的順天府內,無論大路小路,都是罕見地車跡全無,荒涼冷清到全然不像是那個繁華的大都會。
肖愛國的車子開得很快。
把剛才心裡的些許陰影很快忘掉,這一刻,他覺得自己快要隨同車子一起飛起來了!於是,他一邊雙手緊緊地把住方向盤,一邊忍不住自己嘟囔道:“銷量不好說,但口碑,你輸定了!”(未完待續。)
第一五五章 前所未有
搖滾樂,是一種相對偏小眾的音樂門類。
但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沒有真正的小眾音樂。
只要能夠為更多數人接受和喜愛,小眾,也可以變成大眾。而一旦缺乏精品,那麼,哪怕是曾經的大眾,也會逐漸衰落,變成小眾。
正如民謠在國內曾經的興盛,與在當下的衰落。
在搖滾樂的發源地,在西方世界,搖滾樂曾一度擁有著相當強大的統治力,不管在李謙曾經歷過的那個時空,還是在當下的這個世界,都是如此。搖滾樂巨星、搖滾樂專輯對流行歌壇的統治力,非但絲毫不弱於流行pop,甚至猶有過之。
然而在國內,搖滾樂即便是興盛到最頂峰,在八十年代中期,以飛翔樂隊為代表的一眾搖滾力量,也曾是國內歌壇舉足輕重的勢力,但囿於當時的社會氛圍,以及當時國內的社會發展程度,絕大多數民眾,對於搖滾樂這種東西,其實接受度並不太強,所以,即便是紅如飛翔樂隊,固然在圈內地位極高,簡直是教父一級的,但放到整個流行歌壇而言,搖滾樂仍未能達到西方世界那樣的鼎盛。
飛翔樂隊雖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