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給墨找個更好的雄性,可惜金賽斯還是無視他到底,於是兩人每每見面都是雞飛狗跳,熱鬧非凡。當然,基本上都是尤尼在一邊跳腳,金賽斯不時出言刺激一下而已。
這兩人的互動,卻成了海勒和墨的每天必看的小劇場,一個是喜歡看金賽斯的笑話,一個是覺得這樣打打鬧鬧挺有趣,而金賽斯則是自我犧牲的博自家小雌性一笑,每天和尤尼鬥嘴也甘之如始。
就這樣笑笑鬧鬧中,墨終於被海勒批准可以出去放風了。一得到允許,墨就馬上嚷著要回家看看,點心已經不能做了,可自己編的那些小飾品都還在呢,眼看著每年就半個月的大集市,已經過去一半了,可自己卻一直被困在床上,這讓他怎麼能不著急呢?
金賽斯早就收拾好樹洞裡的東西,並把墨放在搬到那兒的東西又拿回了小屋,也將墨新制的衣物帶到小樓,讓墨擺脫了每天裸奔的窘境。因為腳傷還不能長時間行走,所以這會兒墨穿著厚厚的新衣,被金賽斯抱在懷裡,倆人慢慢的往家溜達。
自從金賽斯得到卡金斯的允諾,同意讓墨做他的伴侶並和他一起回部落後。第二天一早醒來就被告知的墨,已經從開始的震驚糾結,到後來的尷尬不自在,再到現在被金賽斯拉個小手、摸個小臉、摟個小腰,都鎮定自若,前後歷時3天。
不是說墨有多粗神經,接受能力多強,而是他自己知道,這是對他來說最好的結果。不管有沒有金賽斯出現,在這個世界,墨都沒辦法脫離部落獨自生活,這樣不管到了哪個部落,也就沒辦法擺脫部落族人的影響,總要以雌性的身份去接受一位雄性的,而且有可能是像格魯奇一樣的粗魯不堪,或是被迫接受自己不熟悉的雄性。
也許你會說墨只是在利用金賽斯。其實細想,也無所謂利用不利用的,感情的事本就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既然是無可迴避的事實,那為什麼不選擇一種對自己最有利的結果呢?墨不是什麼野心勃勃的人,沒想過什麼宏圖偉業,他要的不過是像普通人一樣的平靜生活而已。
雖然他暫時對金賽斯沒有那種‘男女’之間的感情,更多的是親人、朋友的感覺居多,但是他知道自己並不討厭金賽斯的碰觸,如果非要接受一位雄性做為伴侶才可以的話,那麼金賽斯就是自己最好的選擇,何況自己也樂於享受金賽斯的呵護。
前世的張紹恩,出生時正是父母年富力強的時候。父母一心想改善家裡的生活條件,每天都是早出晚歸,根本沒有時間去照顧孩子。每天早起,他們已經下地幹活了;晚上回到家裡已經是疲憊不堪,根本沒精力再和小紹恩交流,往往都是匆匆吃過飯,就早早洗漱睡覺了。
所以張紹恩從小就是爺爺、奶奶帶大的,可農村的老人即使不下地幹活,房前院後、家裡家外的活計也是不少的,更何況他們身前不止他一個孫輩,還有叔叔、伯伯家的幾個孫輩兒孩子要照顧。這種情況下,只能說是不缺吃穿。
長大後,家裡條件好了,父母終於不用那麼辛苦了。可是他卻有了個和自己年紀相差很多的弟弟,父母的勞動之餘的精力,又都投到幼小弟弟的身上。羨慕之餘,他也只能自喻‘長大成人’了,而不再對父母過分親熱。等到工作後,更是一年難得回幾次家。
有時想想,說不遺憾那是假的,哪有孩子不戀父母的啊?從小到大都只能**自強的他,更是貪戀別人給自己帶來的溫暖。現在金賽斯這種發自內心的體貼關懷,嘴上不說,但都看在眼裡的墨又怎能不感動。
有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