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 (第4/5頁)

寬闊,所以沒事我就上那裡叫一杯咖啡,看看小說什麼的。

我這個位置靠角落,邊上靠窗的同樣一桌坐著一個黑髮美少年。因為桌子和桌子之間,指用半塊透明玻璃隔開,所以可以清清楚楚看見對方的樣子。美少年眼眉很纖細,穿著一件白色休閒T恤,拿著手機在打電話。忽然就看見他狠狠拍了一下桌子,聲音也大了起來。

“靠!老爸怎麼會答應讓他走!?老媽——你到底是怎麼搞的,不阻止爸爸?”

電話那頭不知說了些什麼,黑髮少年更是顯得憤怒:“我可是費了好大的勁才讓他回去的。我可不是什麼廉價免費勞動力!”他說完這句,把手機狠狠扔在桌子上。

我覺得這個美少年有點眼熟,好像應該是在哪裡見過,但偏偏卻又想不起來。大概是我注視他的時間有些長,他也注意到了我。才看見我,他身體就出現一絲緊繃,甚至差點站了起來。但這也只是一瞬間的事,很快他就放鬆下來,把目光轉到樓下的大堂去了。

他認識我?

“我們認識麼?”既然想不出來,那就直接開口問了。

“不認識。”他回答地到是很乾脆。

“……”

“我覺得好像哪裡看到過你。”

“我說沒有就沒有!”他不耐煩地說著,忽然騰地站了起來,大踏步向外走去。

我望著他的背影,卻越發肯定了自己的想法。託著腦袋,望著他桌上喝掉一半的咖啡。

啊,伊爾迷!我終於想了起來——這傢伙和伊爾迷有點像的。只是伊爾迷的眼睛要大得多,表情不動的話,看起來有些毛骨悚然的。而這位脾氣雖然大,相貌卻看起來比較文秀。

這傢伙……不會是糜稽吧?和幾年前遇見的那個圓滾滾的形象簡直差太多了。但是再想想他的聲音,沒錯,就是這傢伙。

……

糜稽變成美少年,天要下紅雨了。

我嘆了口氣,追了上去。

糜稽甩人的功夫到是不弱,追出友克鑫城外不遠,在一個三岔路口就失去了蹤跡。這個三岔路口是公道,通往三個不同的地方。一條道通往南方,一條是往東南方,另一條是通往海邊。可以說是海,也可以說是一條和海洋相通的大江灣,因為弧度大,所以被稱之為廣灣。

廣灣之所以沒有成為港口,一方面是因為水淺,無法停泊大噸位的貨輪,另一方面是因為廣灣邊是山,沿著山脈向外走出來是沒問題,但大型貨物運輸就顯得捉襟見肘了。

但是這裡的風景很不錯,是友克鑫高檔住宅區域。據說山上的兩三層的小民居,價格每棟也要上億——不過友克鑫土地一向就貴,市區裡面的民居也達到了四五千萬,所以這個價錢也不算多離譜。

把糜稽追丟了也不是什麼大事,我放慢腳步慢慢向廣灣走去。走了大約十來分鐘,就可以看見海灘一隅,再走上片刻,就是長達數十公里的廣灣。海風迎面撲來,帶著清晰的鹹溼。

我向來是喜歡大海的,不然以前也不會選擇海港定居,但這兩年幾乎都在內陸森林,很少有看見海了。

腳下的沙子很細也很整潔,偶然還能看鑽沙的寄居蟹和零零散散的貝殼。大概是有人定期打掃的關係,整片沙灘都看起來十分乾淨。

我的西裝外套留在酒店裡了,上身就穿著一件條紋白襯衫,我把皮鞋脫掉,提在手裡,就這麼慢慢地沿著海岸在沙地上閒逛……潮水衝上來,浸沒了腳面,冰涼冰涼。

視野的盡頭的天水平線上,看得到零零落落的船隻——儘管都是些大船,但在這個角度看起來卻小得很,甚至有一種漁家小村的錯覺。

抬起頭,一片灰的天空中,隱隱透出些不太正常的白亮,好像死魚的肚皮的那種不正常的白色,就那麼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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