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達達尼昂說,“既然你現在不再擔心有人聽見,我希望你馬上給我們講講你的秘密吧,阿託斯。”
“但願我能給各位同時帶來快樂和光榮,先生們,”阿託斯說,“我讓你們作了一次美好的旅行;這兒擺上一席最饒有風味的早餐,那兒有五百人瞅著,透過碉堡的槍眼,你們會看見他們。這些人不是把我們當成瘋子,就是當成英雄,但不管哪一種,都是兩類頗為相似的傻瓜。”
“可是那個秘密呢?”達達尼昂問。
“那秘密嗎,”阿託斯說,“就是昨天晚上我看見了米拉迪。”
達達尼昂正舉杯到嘴邊,但一聽到米拉迪這個名字,他的手厲害地抖了起來,他不得不將酒杯放回地上,以免灑掉杯中物。
“你看見你妻……”
“請嘴下留情!”阿託斯打斷說,“你忘記啦,親愛的?這兩位朋友不像你,他們對我家事的秘密都不瞭解;我是看見了米拉迪。”
“在哪裡?”達達尼昂問。
“距這兒大約兩法裡,在紅鴿舍客棧。”
“要是這樣,我就完蛋了。”達達尼昂說。
“不,還不完全是這樣,”阿託斯又說,“因為這時刻,她大概已經離開法國海岸了。”
達達尼昂鬆了一口氣。
“可是說到底,”波託斯問道,“那個米拉迪究竟是什麼人?”
“一個迷人的女人,”阿託斯一邊嚐嚐酒面上的泡沫一邊說,“混蛋店老闆!”他突然嚷起來,“他給我們昂儒酒充香檳,以為我們好矇騙!是的,”他又繼續說,“一個迷人的妖女呀,她對我們的朋友達達尼昂曾經有過情,不知達達尼昂怎樣讓她丟醜了,她又竭力向達達尼昂報起仇來,一個月前,她想派人用火槍幹掉他,一個星期前,她又想法設法要毒死他,而昨天,她又向紅衣主教提出要他的頭。”
“怎麼!她向紅衣主教提出要我的頭?”達達尼昂嚇得滿臉蒼白地叫起來。
“這事不假,”波託斯說,“就像福音書上說的一樣;我曾親耳聽過。”
“我也聽說過,”阿拉米斯說。
“這麼說,”達達尼昂垂頭喪氣地說,“再長久鬥下去也徒勞,還不如我自己朝腦袋開一槍一了百了呢!”
“不到最後決不幹這種蠢事,”阿託斯說“因為把事做絕了是無法補救的。”
“有了這樣的仇敵,”達達尼昂說,“我是永遠逃不掉的。先是那個我不認識的默恩人;其次是被我刺過三劍的瓦爾德;再其次是被我戳穿秘密的米拉迪;最後還有紅衣主教,是我讓他的復仇擱淺了。”
“好啦!”阿託斯說,“他們全加起來就四個人,而我們也是四個人,正好一對一。注意!如果我們相信格里默向我們打的手勢,我們馬上就要同大批人馬乾仗了。有什麼事,格里默?鑑於局勢嚴峻,我允許你說話,朋友,但請你簡明扼要。你看到什麼啦?”
“一批隊伍。”
“有多少人?”
“二十個人。”
“都是什麼人?”
“十六個工兵,四名步兵。”
“離這兒有多遠?”
“五百步。”
“好,我們還有時間吃完這隻雞,為你健康乾一杯,達達尼昂!”
“祝你健康!”波託斯和阿拉米斯也齊聲道。
“那我就領了,祝我健康!雖然我不相信你們的祝願對我能有什麼用。”
“怎麼這樣說!”阿託斯說,“穆罕默德信徒說得好,天主是偉大的,未來掌握在他手裡。”
說完,阿託斯一口乾完杯中酒,將空杯放在身旁,懶洋洋地站起身,隨手拿起一支槍,走到碉堡的一個槍眼前。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