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5頁)

書的內容沒問題,問題出在了名字上,而且問題很大。

第一個問題是筆名,其次是書名。

於是我和編輯在電話裡展開了爭論。

編輯道,“你這個筆名要換了,猥瑣雞?出版方對這個筆名很……”

猥瑣雞怎麼了,這是我的性格加真名,出版不用真名我用啥?我回道,“不改。”

編輯耐心地引導,“那你要是這麼固執,出版方不願意了怎麼辦?”

不出版?難道我小雞一直的夢想我毀滅在我的名字上?不!名字不能改,既然都出版還改名那還出個P名啊,我妥協了一點,“要不把猥瑣去了?就叫小雞?”

編輯道,“其實猥瑣不是問題,問題是那個雞,這個雞……不雅觀。”

我囧了,“你歧視我……”

編輯趕緊解釋,“不是歧視你,是和你商量。”

我琢磨了一下,雞不行那就改唄,“要不……我叫小又鳥好了。”

編輯沉默了……

“怎麼樣?不錯吧。”我已經這樣讓步了。

編輯淚奔,“今年又不是雞年,你非扯著個雞做什麼!”

我一聽怒了,“不改!這是名字啊。啥不雅觀啊!”

編輯也怒了,“那你還想不想出版了!”

威脅我啊!“哼!不出就不出!我小雞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我和名字共存亡!”我吼著伸三手指指著天……花板發誓,突然“啪!”地一聲,原本燈光通亮的屋裡一片漆黑,那頭的編輯也掛了電話。

難道是我的話太激烈了?電錶跳閘了?我擱下電話,開了房門,還準備用手機照明一下,結果一道手電筒的光就射了過來,讓我想起了很多新聞裡的掃黃現場直播,下意識的用手遮在臉上,然後我聽見房東那個更年期婦女道,“快交房租,掐了你的電和水,交了就給你接上。”

好吧……窘迫的小雞斷水斷電了。

當那拿著手機照著光,回撥了電話的時候,我感慨著,電話不用電是太必要了!

我撥了電話,那頭傳來嘟嘟的聲音,末了編輯接了電話,“我是XX……”

“我是陸小雞。”我小聲道,覺得自己特沒有底氣。

“不出了還打電話給我幹嗎?”編輯沒好氣的說。

我淚了,“那您看我給改啥名啊?”

編輯道,“早說不就好了!最近我們出版社要開啟青春少女市場,你要迎合市場。”

我囧了,下意識想到了滿世界花花綠綠《X星少女》,全身得瑟了一下。

編輯繼續說,“就你那書,不能叫《和XX同居的日子》。”

“那得叫啥?”我寒顫著問。

“恩……”編輯醞釀了一下,“得叫《和XX卡米啦的日子》”

我淚流滿面,“編輯……那卡米啦是啥意思啊?”

那頭編輯道,“我也不知道,最近LOLI們就愛看這樣的書,最近書市不景氣,買書的人少,主要的人群就是青春少女,還有你的名字,雞是肯定不行,猥瑣也不可以,得叫什麼甜,什麼米,什麼妮才行。”

我好奇地說,“那這樣和我書的內容不是一致嗎?”

“那怕啥!”編輯說,“我們的口號是,不怕LOLI買了賠,就怕LOLI不肯買!”

“那我叫啥?”雖然不想問,但是現實又是逃避不了的。

編輯道,“草莓小甜甜。”

上帝啊,出來看如來吧!

我一二十六歲大齡未婚文學小青年有了華麗麗的筆名,草莓小甜甜!

過了沒幾日,就開始籤合同,出版社預支給了我一筆和我一個月工資差不過的稿費,等書出版了再付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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