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中,泥丸的身軀似乎變的更為巨大,土黃色光芒也更為純粹。經過亞瑟近兩個月的努力,花費了一個價值連城的晶石礦脈,它終於達到了五階。原本被刨開的礦脈現在已經變成一個大坑,這個工作主要是泥丸來完成的。亞瑟除了不斷的向它輸入大地之力外,用其他的時間做了另一件事。
給自己做一把武器。
自從那天掉進河裡,亞瑟的身上的東西全都沒了,連衣服也被自己漲破。可以說,他這幾個月一直是處於裸奔狀態,好在德魯伊本身對冰冷的忍受能力比較強,而變成石頭後更是有點寒暑不侵的感覺。
望著手中的超級大劍,亞瑟有些遺憾的搖搖頭。這把以野豬兩隻接近結晶化的大牙為原材料,用自己的改變土石形狀結構的能力鑄造而成的大劍。劍柄與劍身一體,通體黃白色的巨劍,足足比亞瑟還要高上半頭。要知道,亞瑟再次變化後的壯漢的身高可是接近高原蠻人的高度。而且劍本身的鋒利度不足,只是勉強作為武器砸人而已。如果有矮人鑄造大師的手藝,再加上野豬那顆魔核,完全有機會作出一把魔法武器,但現在也只有湊合了。
亞瑟暗自想:如果自己的塑石能力再強一點,完全可以把這把劍壓縮的更小更鋒利,但這也只能等著以後大地之心力量的進一步提高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樣的巨劍也實在是夠拉風的。亞瑟將劍猛的舉起,大喝一聲劈斬而下,立刻在面前的地面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跡。惹得風塵四起。
望望坐在一邊自己玩石頭的泥丸,亞瑟微笑道:“該出發了,泥丸,我們離開這裡,去外面的世界。那裡大概要更好玩一點!”
泥丸對玩非常敏感,立刻重重的點點頭,開心的同意。現在的它已經是五階的強大元素生物了,又擁有了一個天賦能力,石爪,從地面上升起一隻岩石舉手抓取敵人。再加上它本身就有的“遲緩”,“土元素召喚”可以說是遠近皆宜了。
而且由於亞瑟大地之心的提升,而且泥丸幾乎是將整個礦脈融入體內,亞瑟終於可以離開這片森林,雖然德魯伊並不討厭叢林生活,但只在一個地方坐牢般的呆上幾個月,也實在讓他受夠了。他已經吃了塊兩個月豬肉了。這讓他對豬的怨念更加深沉。
亞瑟讓泥丸把自己高高的舉起來,放在自己的肩頭,亞瑟就騎在它的脖子上抱著它那顆大腦袋,大聲命令道:“泥丸小子,出發吧!向著更有趣的地方!”泥丸嘿嘿的開動起來,沉重的腳步聲在林間響起。
泥丸的步幅並不高,但每踏出一步卻抵過普通人十步,速度還是很讓亞瑟滿意的。泥丸已經是五階,而且他們元素生物的身份(亞瑟是偽元素生物,用他的話說就是,自從我變成一坨便便,就再也沒有人敢踩在我頭上),這片森林裡大概不會有什麼別的魔獸找他們的麻煩,所以只要以亞瑟判斷出的方向,直接前進就是了,遇河渡河,遇山登山。幾乎是一條直線的想著南方行去。
是的,亞瑟已經不想要再回血棘了,做領導雖然有意思,但怎比的一個人自由自在。唯一感覺有點對不起的就是凱伊。但他感覺自己也盡到了自己的承諾,在那種情況下將生的機會留給了她。而他是不可能永遠呆在血棘和她長相廝守的,他有太多想要實現的東西。而且他感覺,凱伊的感情不過是初戀女孩的一時衝動,按照他在地球的經驗,她忘掉自己絕不會比愛上自己多用多少時間。
或許是前世的他經歷過太多的滄桑變幻,亞瑟對於感情一直處於懷疑態度。畢竟對於一個現代人來說,愛上一個人,忘卻一個人,本就是最自然的一件事情。一次工作調動就能輕易終結一段自以為很深刻的感情。生離尚且如此,更別說死別了。
不過血棘應該知道自己還生還,亞瑟的情況在地球上大概就會劃歸於“失蹤”這一行列了,雖然失蹤大概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