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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嘿嘿一笑,帶著小弟們慢慢地走過去。

食屍鬼本來就被大殭屍們蹂躪了一通,又遭恐怖份子突襲,這傷可就不輕了,精神抗力也被壓在了最低點,以我相當於三級上階的精神壓制力,收服它自然是綽綽有餘。

走過去,就見食屍鬼悲涼地趴在地上。它看見我一輕揮法杖復活了爆裂殭屍,馬上知道這全是我乾的好事,即使它的眼睛被濃密的綠毛所遮掩,我仍忍不住打了一個寒噤好厲害的怨念!

好象我跟它有什麼殺夫之仇奪妻之恨似的,他奶奶的。

我被它盯得渾身上下不舒服,便懶得廢話,我就不信這傢伙在“亡靈契約”之下還能暴力力抗法。一番猛點之後,終於將這個三級中階的強者收歸麾下。

賣身契約的簽訂,就相當於永遠的臣服。這個被我定名為食食的食屍鬼也難逃宿命,不得不悶聲悶氣地告訴我食屍鬼一族的秘密。

食屍鬼主要存在於這個名為“混亂亡靈圈”的區域裡,別的區域裡零零散散的也散佈有一些。食屍鬼並不是群居生物,難以大量收服。好在食屍鬼數量並不算少,平常總是遊弋在亡靈空間內,間接地也威脅到了各種生物的小命,所以食屍鬼一族名聲不怎麼好,基本上就屬於人見人打的那種老鼠型別。

其實食屍鬼也不像傳說中的那樣可怕,不能愛怎麼變就怎麼變。要是它變成一隻螞蟻爬過來,誰能避得開?食屍鬼變化有一定的持續時間,實力越強當然就能變越久,變化程度越小也持續得越久。所以恐怕是沒有哪個傻傢伙會選擇變為螞蟻的,那樣持續的時間絕對超不過三十秒鐘。變化幅度太大,食屍鬼還可能遭到反噬,譬如有個食屍鬼發了羊癲瘋變成了死神公公,變身解除下來就變成了個白痴。

而殭屍與食屍鬼的體型較為接近,變化成殭屍可以騙得更久,而殭屍又是小菜,很少有人會提防一個傻乎乎的殭屍。所以食屍鬼大多數情況下都變化成殭屍,隨時準備扮豬吃象,隨便忽悠一下就送人上西天。如果有哪位亡靈巫師一個不小心指“屍”為“屍”,那小命可就難保嘍。

知道這樣的秘密,我可就樂了。

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我狠狠心,決定把殭屍們五十一組五十一組地拆開,供我引誘食屍鬼之用。數量太多食屍鬼不敢來,數量太少它看不上眼,五十個作為一組是最合適的。誰讓食屍鬼這麼喜歡變成殭屍吶,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偷吃太多了也要小心別給噎死吶。

OK,食屍鬼,我來了。

第28章 進步

食屍鬼畢竟再怎麼著也不過是三級中階而已,智慧高不到哪裡去,偷蒙拐騙,很容易就可以搞到手。以五十比一的比率,用一千五百隻殭屍換三十隻食屍鬼實在是太划算了。雖然數量下來了,質量卻上去了,這種生意我不介意再來那麼幾筆,實在是有得賺頭。目前我已經收服到了十三個食屍鬼,也犧牲掉了六百多名殭屍,貪多也要先嚼爛,我自然也明白這個道理。

況且,食屍鬼雖然數量眾多,但並不意味著放出五十個殭屍就會引來一個食屍鬼。畢竟食屍鬼不像木偶娃娃那樣一個模子刻出來,有些食屍鬼太過小心謹慎,五十個殭屍如此有組織的在混亂亡靈圈活動,太過可疑;有的食屍鬼則是太高傲,根本不把五十個殭屍放在眼裡。

食屍鬼目前的數量已經可堪大用,不必再進行大規模地收服,畢竟殭屍雖然廉價它也有那麼一個“價”在,並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要多少有多少,如果殭屍耗盡我又得折回去重新收服,這一去一回,寶貴的時間就沒了。

對亡靈巫師而言,多兵種的配合才是王道。單靠食屍鬼就想在兇險莫測的亡靈空間裡站穩腳跟,恐怕也是不怎麼實際的。因此也不可以將殭屍全數兌換成食屍鬼。如果發現了啥新奇的亡靈兵種,沒有殭屍空有食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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