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忽地下起淅瀝瀝的秋雨。
屋漏逢雨,涼意襲來,方鴻睜開了眼睛:“待到踏入後天六層,我就搬去飛雲縣,買一處小院。”
他住的木屋簡陋,既不遮風,也不擋雨。
還是以前王三狗幫忙蓋得,這麼多年過去了,木頭髮爛,處處腐朽,無法再加以修補。
“咦?”
方鴻眸光一動,微微皺眉,聽到遠處的哭聲。
出門一瞧,榆樹之下,有婦人抱著孩童的染血衣襟。
看到方鴻走過來,王三狗扛著一把鋤頭,低聲說道:“家裡孩子被野獸叼走了,只剩地上的碎布。”
此處是洛河村的邊緣地帶。
附近都是農田,再往外,是荒郊野嶺。
虎豹豺狼,十分罕見,有時一年也碰不到一次。
王三狗:“年紀較大的農戶,很多都後天二層,碰到了野外猛獸,揮揮鋤頭,就能嚇跑。人多的話就一起圍住打死,拖回來分了吃肉……孩子們太小,貪玩往外跑,碰到野獸就是死。”
被咬死還算好的,好歹留全屍。
像眼前這種,更悽慘,不知被野獸叼到哪裡吃了。
……
方鴻回屋穿上新買的鞋子,走向周宅練武場。
“步行要四十分鐘。”
“大約三公里距離。”
每日往返,就將近半個時辰,方鴻走到村鎮的中心區域。
陰天秋雨,泛著涼意,路邊就寥寥幾個小攤小販。
商鋪開著門,沒客人,冷冷清清的樣子。
方鴻側頭看了看左側的巷子,兩三個衣衫襤褸的乞丐抱著頭,縮成一團,坐在角落,身上已經溼漉漉。
過些日子,寒冬來臨,估計這些乞丐就會凍死。
方鴻往前走。
兩個推車的漢子,迎面而來,竊竊低語,說起北邊的荒山,看到方鴻就止住了聲音。
推車之上,擺著血淋淋豬肉,像是剛剛宰殺的。
看著小推車漸行漸遠,方鴻繼續往前走,到了一處包子鋪,買了肉包,兩三口吃了下去。
包子鋪的老闆娘笑眯眯道:“三個肉包吃得飽?”
“夠了。”
方鴻含糊不清道。
到了周宅練武場還有早飯,都是一些菜包,倒也足以充飢。
後天五層,食量大增,練武場提供的飯菜就不夠了,難以飽腹,他只好在外面買些東西吃。
“算了,送你個餅吧。”包子鋪老闆娘對待常客很熱情。
方鴻笑了笑,就道謝收下。
先天元氣時刻滋養人體,相當於輕度辟穀。
若非如此,一日三餐都不夠,得一日五餐才行。
這只是練武的基礎需求。
各種丹藥,補氣養血的藥湯,才是大頭。
他離開包子鋪,走向周宅側門。
腳底下不是土路,都是石板路,遍佈經年累月的細碎裂紋。
路上的人們,多數低著頭,沒什麼朝氣。
這就是洛河村的日常狀態,除了正午有人氣,很熱鬧,其餘時間看不到幾個行人。
“聽說在飛雲縣城。”
“車水馬龍,人來人往,街道上還有衙役巡視。”
洛河村像是一潭死水,平日裡沒有波瀾……方鴻掃視了一眼,搬去郡縣的想法越來越迫切,加快腳步,敲響門環,很快從裡面拉開,露出王大力帶著睏意的臉龐。
方鴻微微一笑,從懷裡拿出有些燙手的麵餅。
“啊?給我的?”王大力原本睏意綿綿,接過餅,眼睛直了。
他咬了口,目光一亮,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