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沒過世的時候,家裡的財政大權是歸她管的,張春花沒了後,原主沒有安全感,老擔心子孫不孝,會虧了他,便死死的將財政權握在手裡,任老大媳婦李二花再怎麼攛掇,就是死都不鬆手。 再來,自打五年前張春花過世後,原主就沒再上工了;又覺自己沒幾年活頭了,就總想吃點好的。 當然,七十年代還是統購統銷的年代,又是山旮旯農村,原主就是想吃的啥好東西也買不到,頂多就是同小孩子一樣,隔三差五吃個煮雞蛋;花生豐收的時候吃點炒花生;就是不幹活了,每頓飯的份量還是要同以前幹活的時候一樣;逢年過節弄到肉和魚的時候,多個那麼一兩筷子。 再多,這年頭也是辦不到的。 除了以上兩宗罪外,沒有安全感的原主還總喜歡同子孫唸叨,讓子孫要孝順他的話,家裡大大小小的事兒,只要不是夫妻吵架,就都喜歡摻和一腳。 最後一宗罪,子孫經常攛掇原主分家,原主不是裝作沒聽到,就是逮住他們一頓好罵好打,死都不願意分家,遭子孫怨恨。 然而,在子孫看來天大罪惡,放原主這兒,那就是再正常不過,且理所當然的事兒。 因為,不管是原主的父母親朋,還是同村同輩的鄉親們,大家夥兒都是這麼幹的——老人不死不分家。 在原主樸素的認知裡,“父母在,不分家。”是圭臬,是天理。 要是不緊緊約束著子孫,攥著的經濟命脈,那他的晚年該怎麼辦? 村子裡也不是沒有子孫都在,卻把老父母餓死,亦或趕去廢宅自己生活的情況。 尤其是這兩年,子孫們對原主的意見越來越大,原主越來越不安,把控的就越來越緊。喜歡從紅樓開始打穿諸天()從紅樓開始打穿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