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好什麼東西都要關心。
可想到後世,一些被形容為‘腦殘’的粉絲,為了表示對偶像的崇拜之意。連偶像吸毒這種事被爆光,他們都會給其冠上‘有個性、酷’等支援性的詞語。
從這一點說明,偶像的力量是無窮的,可成為好榜樣還是壞榜樣,確實是個值得擔心的問題。不少明星,在熒屏上溫文而雅,一代青年翹楚般的模樣。
可私下,卻屢屢爆出性格惡劣等新聞。對於這種明星,後世經常關注娛樂圈事件的林星辰,也見過太多此類事件。所以,許茂才的關心並非沒有道理。
想明白這些,林星辰很快道:“雖然我跟她是第一次見面,但她給我的第一印象不錯。至少目前,她在娛樂圈的形象很正面。小婷喜歡她,應該沒什麼影響。”
無論出於什麼心理,剛剛拿了人家二萬塊的林星辰,也覺得應該替金沙說兩句好話。反正後世他,並沒聽到過有關金沙太‘坑爹’的新聞報道。
讓林星辰有些無語的是,聽到他對金沙的評價,許茂才又道:“既然你覺得這個女明星為人不錯,那你為何要接受她私人的加價呢?
你這樣,不怕給她留下貪財的壞印象嗎?既然你已經進入藝校,將來也打算進入娛樂圈。這種風評不錯的明星,你應該交好才是。你覺得,我說的對不對?”
先前還擔心金沙風評不好,轉眼又將話題轉到收錢的事情上。這位姑父的思維,真不知道到底是怎麼轉的。可他這樣說,其實也有道理。
不過很快林星辰就道:“實話實說,我對自己的作品非常有信心。我敢說,這只是一個開始。等明年她的專輯面世,替她贏來無數榮譽之時,你就知道最吃虧的是我才對。
二萬塊,買一首成名曲,不論是她本人還是她的經紀公司,其實都賺了。我敢說,下次她如果再象我邀歌的話,沒個十萬八萬我都不給了。”
確實,沒人比林星辰更清楚,這兩首歌曲對金沙的作用有多大。成名曲,不是那麼廉價的。那怕金沙現在會覺得,他太過貪錢,將來絕對不會這樣想。
何況,林星辰也沒想過,未來真的靠賣歌賺錢。對他而言,剽竊歌曲只是小道,剽竊劇本才是王道。若是那些買他歌的人,真覺得吃虧了,以後不跟他們合作就是了!
有領先其它人十多年,對未來影視娛樂圈的瞭解,林星辰相信他只要腳踏實地,成功只是早晚的事情。實在不想,有這十多年的超前意識,當個富家翁應該不成問題。
重活一世的林星辰,並沒將成為明星,當成死都要達成的目標。前世在這上面栽了一跟頭,今生他非常清楚。在夢想之外,他同樣需要值得珍惜的東西。
有這份底氣,林星辰自然不會覺得,多拿金沙個人掏腰包的兩萬,就是什麼貪財的舉動。況且,此時此刻的他,確實需要錢。不難,也用不著剽竊歌曲賣錢啊!
第十七章 替劇本找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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