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律師一口乾盡手中的酒,不怒反笑,「我看過她的出生檔案,她父母的結婚證書,以及離婚證書。」
「偽造檔案。」
「它們都是真的。」
「謊話。」
「章女士並不在乎遺產。」
李綾跳起來,「我也不稀罕,一個大學畢業生,有手有腳,哪裡去不得,什麼不能做?我不是怕有人分簿我母親的財產,事實上她只有我一個孩子。」
「不,小綾,她有兩個孩子,接不接受在你,這是事實。」
「我不相信。」
「她來立遺囑之時,我也不相信,我認識她超過廿年。」
「我十分震驚,我們改天再談,張律師。」
「我知道你不好過,小綾,你至聰明灑脫不過,你會想通的。」
他走了。
這時,王乃森已深信不疑。
整件事很簡單,李伯母在很年輕的時候有過一次短暫的婚姻,生過一個孩子,以後因為種種原因,斷絕來往,直至她去世,才讓兩個女兒分享遺產。
簡單?對於當事人李綾來說,此事卻複雜得不能接受。
「我很疲倦,我要睡一覺。」
「我陪你。」
「不,不用,你請回吧。」
「李綾,你從來沒有拒絕讓我陪你。」
「這次你幫不了忙。」
「我知道,但我可以精神支援你。」
「我想一個人靜一靜。」
王乃森惱怒,「你妄想踢走我。」
李綾煩惱地用墊子矇住頭。
王乃森同李伯母十分熟稔,她老催他倆結婚,並且願意在經濟上支援他們。
李伯母是位樂觀大方的事業女性,憑乃森的觀察,她性格上並無陰暗面,她與李綾的關係,是乃森所見,所有母女間最完美的。
真沒想到,她還有另外一面。
也許李綾覺得忍受不了,也是應該的。
世上沒有如同身受這回事,當事人心如刀割,旁觀者再關心,也隔著一層皮肉。
乃森擁抱著李綾。
李綾忽然嚎啕大哭起來。
能夠哭還是好的。
半晌,李綾說:「乃森,來,我們去找她。」
乃森攤攤手,「誰知道她在哪裡?」
「我知道。」
李綾估計她會在張律師府上。
猜得一點不錯。
張律師出來開門,有點無奈。
「小綾,在我家中,你不得無禮。」
「我是生番,好了沒有?」
「令堂把你寵得差不多像紐幾內亞獵頭族。」
「她在嗎?」
「令姐正在休息。」
「我可以進來嗎?」
「你能控制你自己否?」
李綾然點頭。
她希望她做得到,適才甫見這名素昧平生的姐姐,心中忽然充滿仇恨,巴不得撲過去挖出她的眼珠子,把她打爛。
李綾不敢相信自己會充滿暴力,就算王乃森有了另外一個女伴,她也不見得會如此失態。
張太太給李綾一杯濃濃普洱茶。
然後,把覃瑞全帶出來。
這下子,冷靜的看清楚了,李綾發覺這位半姐比她長得更象母親。
一般的小圓臉,高佻身段,以及漫不在乎的神情。
實在是同一印子印出來呢,不容懷疑。
「握個手。」
兩個女子並沒有動。
章瑞全說:「明天我便動身回香港,我已知會張律師,遺產捐給此地卑詩省大學。」
不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