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實被他的臉“驚嚇”了一把。參賽前她看宣傳海報時,心裡總是夾帶著些許不屑,認為這臉肯定是ps過拿來當賣點的,不能當真,而一個男人老拿自己的臉當噱頭未免有點掉價兒,見了真人卻意外地發現——他居然還算是不怎麼上相的,本人比海報上氣質還要勝三分,相貌擱電視劇裡妥妥的男一號沒跑。
“我看了你的資料。”宋清流漫不經心地用食指輕推,將一摞a4紙隨手塞進資料夾,“我很好奇,你為什麼要來參加這個比賽?”
“我想紅。”蕾塔無所謂地笑笑,簡單直接地回答道,反正扯些沒用的估計宋清流也沒耐心聽。
宋清流微微勾唇,顯而易見地露出了他標誌性的嘲諷笑容:“你們這些mental,不是老是自己為是地覺得,流行音樂low到不能入耳麼?”
蕾塔詫異了兩秒才道:“宋總監資料看得挺全麼。”
“樂隊的主唱,幾個月前我恰好聽過你的搖滾場子。這個月比賽的曲目我也大致聽了一下,你的第二換聲點在e5,e5以下的發聲質量很好,聲壓和立體度堪稱完美,低音充滿厚重的顆粒感,但e5以上聲帶控制力便急速下降,明顯缺乏金屬芯,大部分時候要靠怒音將高音頂上去,發音阻塞不夠通透。”宋清流十指交叉放在胸前,搖了搖頭說,“你唱歌的能力的確不錯,但以你的嗓音條件,繼續唱搖滾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在我看來,國內烏七八糟的搖滾圈都是一群狂吼濫叫還自以為是的土包子,難得出現一個像你這樣的實力唱將,跑來唱流行可惜了。尤其是相對於鄧佳甯這類把belting技術練得爐火純青的,流行音樂領域的歌手來說,你唱流行可以說沒有任何優勢。”
蕾塔沉默了良久才開口,只是道:“我可以練習。”
“嗯,我目前也沒有什麼更好的選擇。”宋清流又是無所謂地一笑,將手攤開作一個歡迎的姿勢,語氣優雅卻涼薄,“希望你能忍受接下來的時光。”
蕾塔當時隱約明瞭宋清流為什麼要用“忍受”二字,但她卻不知道搖滾轉唱流行真的需要極大的精神上的忍耐,至少對她而言是這樣。
她年少輕狂時選擇了搖滾這條路子,相對自由、極其小眾、窮困潦倒,整個樂隊純粹是靠她的嗓音撐到了今天,即便是這樣,她每逢演出依舊能清晰地感到靈魂的跳躍。
她愛唱歌愛到骨子裡,可她不想繼續這樣單薄窘迫的生活,唱得再賣力也只能一家一家酒吧走場子,這麼多年甚至沒幾個人知道她蕾塔依舊在唱歌,至今窮得買不起房子,每天跟樂隊的其餘人擠在六十平米的出租房,沒臉跟家人說自己到底是混出個什麼名堂。
她不甘心,她有臉蛋兒有身材有唱功,她想紅。
憑什麼那些毫無唱功、內涵淺薄甚至俗不可耐的歌手大紅大紫、萬人追捧、薪酬不菲,她這般努力、樣樣不輸她們卻依舊捉襟見肘、無人問津?
窮困的夢想撐不過銅臭的現實。
她什麼歌都能唱,她去唱爛大街的口水歌肯定比那些人要紅,她這樣想。
“紋身不能有,去洗掉。”她的經紀人康志文第n次提出這類對她而言著實無理的要求。
“我是來唱歌的,跟我的紋身有什麼關係?”蕾塔抬手指了指自己全新的髮型,將歌詞簿“啪”地摔在桌上,“毀掉我多年攢下來的頭髮已經夠過分的了。”
“柯小姐,您那麼厲害是吧?選秀成績最終只比亞軍多一票,是險勝,為什麼?還不是因為打扮不討喜。”康志文蜷著食指敲了敲她甩在桌上的歌詞簿,“首先,你需要塑造一個健康、積極、陽光、努力奮鬥的正面形象給觀眾,對了,你右耳那七個耳釘也摘掉,全部。”
“我他媽的為什麼一定要唱歌給那些什麼都不懂的人聽!”蕾塔在內心自問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