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經很少遇到了。
“噢,雪特!”
唐海掏出褲兜裡的手機一看,果然已經碎了!
剛才,就差一點,唐海的小夥伴甚至可能要被撞中,一想到這裡,他就冷汗直流,心想要不要做個鐵護襠什麼的,身上再穿上中世紀圓桌騎士鎧甲……
唐海現在肚子很餓,配置飼料、激戰、長時間高速游泳、使用超能力,已經消耗光了唐海的血糖。
他的摸蚌技巧很高明,集中精力看生命之光來判斷了一下生蠔位置,直接就摸出了一個大個頭。
不過在要吃的時候唐海卻犯難了,不是他吃不下生食,而是……
他現在肚子是飽的!
就算他的飯量可以參加大胃王比賽,就算他可以吃完後很快恢復血糖,但他的消化器官要消化完今晚的晚餐,外帶十斤的宵夜,不到凌晨一兩點好像不太可能……
唐海不太好游回去,萬一看到熟人咋整?
只能餓肚子走回去了!
唐海上了岸上,到處走走,看到一棵松樹不錯,爬上去弄下了一根樹枝,做成了柺杖,感覺到大腿疼,牛仔褲一脫,全是淤青,還破皮了……
“不要讓我再看到那群虎鯨!”唐海咬著牙,找到了幾株常見草藥,咬碎了敷上去,先將就一下,等他能吃飯了,這種小傷只要一會兒就能痊癒,他試過的。
衣服太貴不捨得撕,牛仔褲成了布條包著傷口。
唐海正在弄這東西,忽然感覺到了動靜,轉頭就看到林子裡的一雙溼漉漉的大眼睛。
“臥槽,才幹完虎鯨,不會又碰到老虎吧!”唐海拿起柺杖。
這是一隻很神駿的大馬!
“北美野馬!”唐海眼睛一亮。
很多人認為,美洲馬是世界上所有馬類的祖先,美洲中央大草原正是它們的發源地。後來因為一些意外,美洲馬去到了歐洲,然後慢慢遍及了世界各地。
慢慢的,美洲馬因為各種原因滅亡了。
在十六世紀的時候,葡萄牙人把歐洲馬帶回到了美洲,這勉強算是一種‘出口返內銷’。
這些葡萄牙馬適應了美國的環境後,開始瘋狂繁衍,被人遺棄之後變成了‘北美野馬’。到上世紀最多的時候,美國擁有野馬數量超過200萬隻,然後反倒是歐洲野馬完全絕種了,俄羅斯探險家尋找了許多年,沒能在歐洲任何地方發現野馬群。
一提起美國,許多人就會想起西部牛仔,北美野馬為各種戰爭提供了巨大的力量。
然而等到機械文明發展了起來,美國人又開始認為北美野馬無用了。
首先北美野馬身材高大、長得慢,這就導致了它們吃得很多。
其次馬的全身沒有任何地方有任何特殊營養,不像鹿肉那樣補元氣,不像牛肉那樣補力氣。馬肉也不好吃,所以他們沒辦法當做肉畜來飼養。
美國當局覺得,北美野馬每一匹每年所消耗的林地、草原資源,相當於1000美金,用來養牛羊將是巨大的經濟效益,所以美國人又繼續開始獵殺野馬。
一直到上個世紀七十年代,美國國會才意識到了野馬是重要資源,才設定了保護法。
現在懷俄明州和蒙大拿州之間有美國設立的差不多4萬英畝的自然馬場,供北美野馬生活。美國西部許多個州,也設定了野馬收容所。
另外在美國還有少量自然野馬群……
但整個美國的野馬,數量已經不到3萬隻了!200萬變3萬,這就是美國人對待‘功臣’的方式!
要說北美野馬神不神駿,看走過來這隻就知道了。
棗紅色的毛髮油光發亮,唐海站起來竟沒有它背高,要知道唐海身高178公分!
這匹神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