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那麼多歌,李謙得費多大力氣,找多少人才能代筆的過來?——李謙手中所有的,可是一整個時代、長達三十年甚至更久、無數人心血凝聚、大浪淘沙選出來的精品中的精品!
所以……如果要有人能猜到我是穿越,那你就猜去好了!
所謂人紅是非多,李謙知道,即便自己不出道發歌,只做幕後,自己的名字,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可能並不會被廣大歌迷關注,但哪怕是隻憑藉給廖遼的那幾首歌,就已經足夠讓自己在音樂圈內部聲名鵲起了,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是在紅。
要不然,華歌那邊不會因為自己的加入,就心甘情願廢掉五行吾素那已經製作到一半的新專輯,而何潤卿也犯不上為了要到自己的一首作品就找到曹霑那裡,還使出了討人情債的方式?——說到底,這不就是紅了麼?
既然紅了,是非肯定是免不了的!
十七歲的自己寫出《送別》固然啟人疑竇,寫出《野花》、《執著》和《未了情》就合理了?擱在這個年紀,說實話,連《讓我們盪起雙槳》都絕對算是超越年齡的神作了!
誰都不傻,別管你將來有怎樣花樣百出的解釋,人家該懷疑的還是會懷疑!
所以,乾脆就不要管它,我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我想寫哪首歌,就寫哪首歌!
時間一長,我的作品就在這裡,而且一首接一首,而且每一首都成色極高,而且出一首火一首……你還要懷疑什麼?
想明白這個,立刻念頭通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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