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劉德華累積大致有3000萬虧損,被迫將天幕公司抵償給臺灣片商蔡松林(學者機構的老闆),並且得華夏星公司項華強夫婦的資金支援。
後來劉德譁將剩餘膠片支援陳果拍攝《香港製造》,本片的良好聲譽,促使劉德譁有信心再度投資電影,並且在2000年引入其他股東,在《給他們一個機會》票房慘淡之後,合夥人麥紹談與劉德譁矛盾公開激化,雙方打起連環官司,最終劉德譁一手創立的天幕以其出局告終,劉德譁又是虧損數千萬元。
前面說的官司,就是指劉德譁跟麥紹談的官司。
劉德譁與麥紹談兩人結識合作於2000年。當時,中建電訊收購麥紹談旗下的娛樂公司E-CLUB,其中配售4000萬股於劉德譁,劉德譁一度成為策略性股東。當時二人關係融洽。
麥紹談還出資開辦andylau,後來2001年,中建電訊入股“天幕”公司,購入劉德譁持有的天幕電影製作公司50%股權,作價一億元。麥紹談回憶當日的合作場面時還說:“劉德譁說將他的演藝事業賣俾(普通話“賣給”)中建。”但是,當準備將“天幕”上市時,二人開始發生決裂。據訊息人士稱,麥紹談入住天幕的原意是炮製出一間主營娛樂業的上市公司,麥紹談稱“當時亨達證券肯包銷8000萬港元”。但上市前一晚,劉德譁認為當時天幕根本未達到上市標準,不敢貿然上市。
麥紹談後來也對媒體承認,與劉德譁產生爭拗的導火線,是劉德譁在萬事俱備的情況下,突然拒絕簽字將天幕上市,令他原本可售股套現的大計被打住。
麥紹談有著自己的生意經,“天幕與東方娛樂同期安排上市(即在2001年中),當時計劃集資8000萬元,以此計算天幕估值達3。6億元,我持有一半股權便由1億元升值至1。6億,試想下做邊行(普通話“哪一行”)可以一年有6000萬元回報?”
如果天幕能上市,劉德嘩的名氣自然是個絕佳的炒作概念———作為股市玩家的麥紹談,不會不瞭解這一點。但是劉德嘩的拒絕簽字,無疑打破了麥紹談的如意算盤。
無法套現的麥紹談大為惱怒,隨後便發生一系列的法律風波。
首先是2002年6月的“禁演令事件”,中建電訊以譁仔違反股東協議為由,曾向多家制作公司發出函件,禁制譁仔有關的演藝工作,其中包括著名的“無間道”。
劉德譁也即時發出律師信,向中建有股份的天幕公司追討為數1500萬元的演員酬勞。
中建接著作出還擊,使用非常兇狠的一招:向譁仔反索償1。5億元,全面封殺譁仔———要求法庭禁制劉德譁所有未經公司同意的演藝工作,理由是一切譁仔直接或間接參與或協助的電影製作,均與天幕電影造成競爭。
最後,在包括盧德雙在內的多方勢力出面調解的情況下,雙方以和解結束此案———中建電訊在去年11月發表宣告,表示劉德譁收回麥紹談在天幕中持有的股份。雙方沒有透露收購價,有傳言稱,經過雙方朋友的出面協調,譁仔8000萬贖身。
這筆錢中,有將近一半的錢,是盧德雙借給劉德嘩的,因為盧德雙很清楚,相比這點錢,劉德譁這個人才是最值錢的。
而就在今年的六月份,劉德譁跟麥紹談再爆官司危機。
中建電訊老闆麥紹談指稱劉德譁接受多家週刊及電臺訪問時“言論過激”,要求劉德譁道歉,據訊息人士指出,引起風波的主要是香港某週刊的一篇訪談,以下便是訪談原文:
問:去年的官司風波令你學會了什麼?
華:我懂得了交朋友和做生意要分開,大家從剛開始合作已經錯了。起初大家意見分歧,他(麥紹談)竟要求我解僱由我聘回的三大部門要員,包括導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