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親友們,開頭是嘖嘖了一輪,隨後不了了之。
我們婚後生活很好,大半年在香港,一有假期,馬上往加拿大,雙方父母都有機會
見到我們。
相信爸媽早已忘記當初反對我們的理由。
我們終於成功了。聚舊婚後第一次在下班之後不直接回家,我獨自在中區逛。
也不知怎怎麼這樣,三年來第一次發生,第一次覺得家不再是各安樂窩,丈夫並沒有成為我的庇佑神,一切苦難,還是得靠自己度過。
天正下雨,又逢過時過節,街上很熱鬧,車如流水,大家匆匆忙忙爭回家,以往我也是人群的一分子,今日遊離大隊,逐家店鋪眼望。
店家都是一式落地玻璃長窗,店內一切晶瑩通透。我推門進去,店內正有婦女在選購衣飾,精神奕奕地,興致勃勃,有商有量——
「那隻太大了,小一點那一隻好,最好當中有個碼,可惜已經賣斷了。」
另一個說:「小點不要緊,因為有寬度,眼鏡雜物等可以放進去。」
起勁得很。
我覺得我與這種節奏完全不合拍,興致闌珊的跑到相熟的時裝店去。女經理不在,我已經不想試衣服,只是挑了幾件,跟店員說:「先替我留著吧。」
誰曉得女店員說:「不能留那麼久。」
我馬上說:「那就不要留好了。」
三年來都沒到過別的店買衣服,這麼熟的關係,她竟跟我說不能留很久,我還來不及生氣,只覺好笑,衣服不能留,怕會發黴還是怎麼的?
現在才攝氏十四度,這麼快買了夏季衣服擱在衣櫥裡,起碼掛三個月才能穿,到時他們又得夏季大減價了。
我發誓今年不再湊興在穿皮大衣的時候買夏季衣服。
興致更加寥落,索性走到街上去觀霓虹光管,七彩爭艷,誠然是個熱鬧的城市。
我問自己:「要回家沒有?家誠在等看呢。」
但仍然想自由多一會兒,我移動腳步,走到地下室一間日本餐館坐下。
我喜歡日本葉喜歡得發狂,家誠卻說一聞到那股腥氣便想作嘔,每次想吃魚生,就得哀求他,整個晚上陪笑,不曉得多領情,當是一種恩典似的。今日忽然自己愛來就來,一屁股坐下,不必懇求,說不出的舒暢。
我叫了一客雜錦刺身,另一碗牛肉麵,加一樽米酒。「熨熱點。」我說。
立意要鬆弛一下,日日不停的奔波,早上七點半出門,晚上六點才到冢,十一個小時泡在外頭看上司那張豬瞼,夥計兩隻手略停十分鐘,他像有針刺他似的,非得吆喝著叫人心神不寧。這樣的生涯居然一熬便是四年,怎度過的?辛酸之餘,也很佩服自己。
米酒來了,我趕緊倒出來一口而盡。冷天喝熱米酒,是一大享受。
「是金鈴子?」有人問。
我抬起頭,誰?誰叫我?到處都會碰到熟人,偏偏今天我一點也不想見人。
隔壁桌子有位男客,衣冠楚楚,面目清秀,我一時沒把他認出來,中區的白領大都作一樣打扮,很難分得出誰是誰,尤其是我,記性特別差,那個人非得坐在他的辦公室裡,我才能夠記起他是誰。
「我是沈居中,記得嗎?大新洋行的同事。」
「記得記得。」我抬頭,拍自己的腦袋,這麼熟的人都想不起來,該死。
我同他們兩夫妻有一年的時間天天泡在一起,那時候他們還沒有結婚,大家很談得來。
他說:「你一個人?」
「是。」
「我也一個人,大家一起坐好嗎?」
叫我怎麼拒絕呢。
他把碗筷都搬了過來。
「太太好嗎?」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