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啊?還有,保安是擺設,那警務室可不是擺設,你小子想死我還沒活夠呢……”
跟著大黑哥混了兩年,瘋子別的沒學到,和警察打交道卻是有足夠的經驗,現在不同以往了,只有先保護好自己,才能去享受金錢帶來的美好生活。
“瘋子哥,那怎麼辦呢?咱們要守到什麼時候?”
好吃懶做,是對混混們的生活最好的詮釋,每天都折騰到半夜兩三點鐘才睡覺,今兒一大早就守在了醫院門口,的確有點難為他們了。
“媽的,哪來的那麼多廢話?一點職業精神都沒有!”
對這次沒能幹掉秦風遠走高飛。瘋子也是生了一肚子的氣,狠狠的瞪了一眼手下的小弟,說道:“回去蹲著,那小子有時候一天出來好幾次,還怕逮不到他?”
往醫院裡面看了看,秦風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住院部裡了。瘋子只能悻悻的帶著兩個小弟回到了大樹下面,靠著看女人打發起了時間。
……
“還真被盯上了,奶奶的,就那麼一點屁大的事情,又沒留後遺症,姓周的這是要趕盡殺絕?”
秦風進入住院部之後,並沒有直接上樓,而是躲在了一塊反光玻璃的後面,觀察起追到醫院門口那幾個人的舉動來。
從幾人走路的姿態和右手插在懷裡的樣子。秦風一眼就能分辨出來,這幾人都帶著傢伙,至於是刀子還是別的什麼東西,那就無法知曉的。
但秦風知道的是,那些人既然帶著傢伙來的,事情恐怕就不能善了,最少也是要打斷自己的胳膊或者是腿,這讓秦風心裡。升騰起一股怒火,對方有些欺人太甚了。
秦風上大學還不到一個月。同時也是第一次來京城,除了周逸宸之外,根本就沒有別的仇家,他用屁股都能想得到這幾個人是誰派來的。
秦風一向都認為,自己是個講道理並且很明白事理的人。
在火車站是秦風先出手對方周逸宸的,所以周逸宸在軍訓的時候動了手腳。想打斷他一條胳膊,秦風同學很自覺的配合了,自己將胳膊給卸了下來。
按照道上的規矩,這算是秦風服了軟,事情就應該過去了。但周逸宸居然不依不饒的還找人想要對付他,這就是壞了規矩了。
當然,秦風知道,那個紈絝子弟根本就不懂的什麼叫做規矩,好壞全憑自己的心思,秦風感覺自己很有義務,讓周逸宸明白什麼叫做光腳不怕穿鞋的!
“不過是幾個小混混,看來周逸宸也只能想到這樣的辦法……”
看著三個人心有不甘的離開了醫院大門,秦風在心裡琢磨了起來,像京大這種國家最高學府,周逸宸應該不至於一手遮天太過猖獗的。
出動這些小混混來對付自己,事後恐怕就是用錢來擺平,只要將這些人收拾服帖了,周逸宸一時半會怕是拿自己沒什麼辦法。
想到這裡,秦風臉上露出了冷笑,拎著幾大袋子水果上了樓,先拿了橙子到護士值班室後,借了裡面的電話用了一下,這才回到了病房。
“秦風,沒看出來,你小子還真有錢啊?”
過了大概半個多小時,莘南一頭大汗的推開了病房的門,將一個小巧的愛立信翻蓋手機遞給了秦風,一臉羨慕的說道:“我看這款機子好久了,一直都沒捨得買,沒想到你居然有一個,怎麼沒見你拿出來用過啊?”
莘南倒是也有一部行動電話,不過是那種摩托羅拉的二代手機,雖然比一代的大磚頭塊小了許多,但還是一副磚頭模樣,平時帶著很不方便。
至於秦風這部電話,則是今年的最新款,比煙盒還要小一點,誰要是拿著這種電話出去,走在馬路上的回頭率,絕對要高過當今最出名的明星。
要知道,九八年這會,可還是拷機盛行的年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