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端茶送水,扔手巾把兒,又有領位帶人進場,最後是樓上小孩撒尿,混亂的情景可想而知。當時觀劇都是板凳,沒有靠背,觀眾側對舞臺。板凳很硬,由領位給個墊,再付上一點小費。一些叫賣的就在劇場裡走來走去,不管演出什麼,他們照樣賣東西,但不能大聲吆喝,有的跨個籃,有的託個盤,這樣在觀眾席上亂串。包廂相對好一點,一般高於池座,是半樓的形式。最次的座位是廊座,就是在池座的兩廂,貼兩邊牆根。廊座一般來說沒有茶水招待,位置比較差。廊座也收茶資,雖然沒有茶,但因為是茶園演出,所以也等於是付茶錢。二十年代以後,有了新的劇場格局和售票制度,劇場秩序才趨於好轉。
四十年代以前,劇場裡很少有鼓掌的情況,都興喊好。喊好的人一方面是為演員的藝術所傾倒或是對演員精彩表演的褒獎、捧場,另一方面也是在表現自己,表示他很內行,很懂戲。喊要喊在啃節上,而且這個“好”又要在不同的時候有不同的喊法。比如說演員出臺前,在後臺唱一句悶簾倒板,緊接著從側幕裡走出,底下就有炸雷似的好聲,這叫碰頭彩,一般都是一些聲望極高的名演員才能享受這樣的殊榮。有的是在演出過程中,某一句特別要好的唱腔,或者武生的一個身段,一個高難動作,大家都會報以滿堂的喝彩聲。
所謂彩聲就是“好 ”,這個 “好”一般喊得很脆,就是 “噢(ao)”的一聲,但是要喊得恰如其分,喊得到位。這個時候大家的注意力和目光,既關注舞臺上,又關注到喊好人,認為這是看戲的行家,所以說喊好某種程度上也使喊好的人出了風頭。叫好也有露怯的,這叫看戲不懂戲,於是大家嗤之以鼻,認為是“棒槌”,覺得挺丟臉的。外地人初到不了解北京的習俗,往往可能出現這種情況,所以不能輕易喊好。
碰頭彩會使演員的情緒為之一振,用京劇的行話叫“鉚上”,即鼓足勁頭以更精彩的演出回報觀眾。對於文場,觀眾也會給以好聲,比如為胡琴的過門或者是胡琴的託腔叫好,這些也是對樂隊的褒獎。但是舊時代也有一種惡習,就是給演員喊倒好。倒好一般是以打“嗵”的形式,比如演員在某個時候沒有唱上去,嗓子不到位,或者是某一個身段錯了,失誤了,或者和胡琴發生了離合,或者是穿錯服裝,忘記了戴髯口,等等,觀眾都會打“嗵”叫倒好。
但是也有觀眾因為自己外行而錯喊倒好的情況。從前戲劇舞臺上有這麼一句話,叫“寧穿破不穿錯”,有的外行對於演出不熟悉,給打了“嗵”,可其實演員並沒有錯。舉一個例子,比如說演《玉堂春》“三堂會審”時,配審的兩官劉秉義和潘必正服裝是一紅一藍,俗稱他們為紅袍、藍袍,以示區別;但在正月裡演出《玉堂春》的時候,為了喜慶,在臺上的三個人都穿紅色的衣服,加上蘇三穿的罪衣罪裙也是紅色,稱之為滿堂紅。有一些外地或是外行的觀眾,不瞭解這個習俗,打了“嗵”了,大家就會對他投以白眼。
觀劇喊好如果喊得恰如其分,在不攪擾別人的情況下給演員鼓勵,確實能烘托劇場的氣氛,這個問題應該辯證地看待。四十年代以後,多以鼓掌的形式對演員進行褒獎,但至今看京劇,仍是喊好的多。
北京劇場的歷史記憶(12)
舞臺上道具和佈景統稱為砌末,一般來說,京劇舞臺往往是虛擬化的表演,所以並不需要很多的佈景。特別是一些程式化的表演很有表現力,比如說跨過一張桌子,就是翻牆了,站在桌子上面就是登山了,包括開門、關門都在一種虛擬的情境中進行,但是表演非常逼真。像《拾玉鐲》裡面做針線活,《烏龍院》上樓下樓,《打魚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