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著後續的臺詞,她都已經在腦海裡整理得非常清晰了。
可是話到嘴邊,虞美琴竟然覺得喉嚨像是被抽了真空,一點聲音都發不出來。
感情是沒有道理的,何必強求原因呢。
她醞釀再三,臉色憋得通紅,竟然只能顧左右而言他,轉移了話題:
“小雄,剛才上午你找海茉姐要授權、到時候以法援中心的名義幫忙打幾個打假官司,我總覺得不太妥。你又不差這點訴訟費,幹嘛不借個正規的律所殼子做這個事情呢?你這樣,吃相太難看了,將來功成名就,說不定還是一個上進的汙點。”
馮見雄哂然一笑:“汙點?我不怕汙點,我一輩子做律師,又不會考慮改行當法官檢察官或者當代表、委員,我要善名幹嘛?有兇名、證明我的能耐,就夠了。”
虞美琴知道他確實是這麼想的,也不好多勸。
只是妹子心地還算正直,對窮人終究還有幾分惻隱之心,最後勸了一句:“但是,我們法援中心的資源,平時都是用來幫打不起官司的窮人的,你這麼做,不會覺得助紂為虐麼?”
“我又沒讓你和南姐田姐也幫忙,只是借了殼子,事情都是我和妮可自己在做,佔了什麼資源了?”
“但是本來哪怕是你和妮可,也應該有不少精力放在幫助窮人應訴上面的啊,根據《律師法》,哪怕是正經的律師,每年都有法律援助的指標要完成呢。你逃避義務,也是一種對窮人的不公啊。”
虞美琴到法援中心大半年,平時也沒做什麼黑歷史的事情,倒是經常不收錢接那些給農民工討薪之類的案子雖然每次都能勝訴,但這妹子沒啥對付老賴的鐵血手腕,所以從來沒幫人要到錢,屬於“只佔理,沒錢拿”。
這也不能說虞美琴聖母,只是因為她出身富家,所以不在乎錢,只想做點有意義的事情,行俠仗義證明自己的人生價值。
馮見雄太瞭解虞美琴了,所以他知道不能再大義名分上跟對方繼續瞎扯。
“行了,那這趟算是最後一波以後我保證不用法援資源幫有錢人打官司了,行不?
其實你可以換位思考一下,今天,我之所以‘公器私用’給資本家打假,不也是因為那幫窮逼愛買假貨、看盜版,才導致國法把‘假冒’和‘偽劣’這兩個空子捆綁在了一起。
如果我們生活在一個智慧財產權保護很完善、民風淳樸的國家,國家犯得著把侵犯智慧財產權型違法和質量安全型違法捆綁到一起嗎?
所以,下次如果再有討薪的農民工叫囂‘為什麼法援律師不認真對待給我們討薪的官司、卻把精力專注於給資本家打假’時,他們就該捫心自問:‘我有沒有明知是假貨還因為假貨便宜而買?我有沒有看過盜版?’如果有,那這就是他們自作自受,是他們的原罪,我有什麼心理負擔?
法律服務,說到底也是一種知識經濟。既然這世上有些窮逼覺得知識服務都該不收錢,那就祈禱自己別出事好了。真出了事,那就要麼掏錢,要麼等死,童叟無欺,兩不相欠。”
聽了馮見雄如此冷血而又精準、正確的言論,虞美琴竟然完全無法反駁。
她是明白人,見多識廣,知道馮見雄說的雖然殘酷,但都是真的。
正如國內和阿三因為喜歡侵權國際製藥巨頭的專利,那最後人家就不研發針對華夏人或者阿三的定製化改良,放任華夏人和阿三服藥後的副作用本來西方製藥巨頭是準備放棄整個黃種人市場的,之所以沒放棄,還是因為扶桑人和韓國人好歹還在尊重專利。
所以那些國人裡面基因比較接近扶桑人和韓國人的,吃了那些虎狼之藥後副作用才能小一些,而那些基因和扶桑人差距比較大、和阿三比較接近的傢伙,吃不吃死就只有聽天由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