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筆很大的生意!光是鋼結構基建工程量,就價值350億人民幣!
這個假訊息放出來之後,杭蕭鋼構的股價當然是猛漲,連續22個交易日漲停板!
考慮到國內股市週末是休市兩天的,所以,刨除掉每月四個週末的八天,實際上就相當於連漲一整個月都沒鬆開漲停線!每天一開盤就封死漲停!
稍微學過小學數學的人,都能算出110%的22次方是多少。
那是整整八倍。
也就是月初拿1個億進場的投資客,到月底如果最高位套現離場,就直接變8億了,淨賺7億。
當然,事實上沒有人成功在最高位離場過,也不可能拿好幾億來離場。因為虛假訂單本來也就只有350億,如果拋單成交量過大,還是會開啟漲停封的。
更重要的是,那個22連漲停板,最後被證監會盯上了,要求停牌調查。
所以,那些跑得運氣最好的,可能也就只得到了不足20個漲停板的利好,就閃人了。膽子小一些的,十四五個漲停板也就知足收手。
……
“慕容萍當時在稅務局,她作為經手具體工作的處長,對杭蕭鋼構的某些財務報備審計是負有領導責任的。不過,也因此,杭蕭鋼構的老闆當時給她透露了點訊息,讓她提前跟進買一些股票。
她膽子也不太大,當時剛好周家買了隔壁的別墅莊園,手頭很緊,還欠著按揭。她就把家產都抵了一些貸款、還設計千方百計借了些,進場投了一筆。也沒敢真的持有到最後,連漲了兩週漲停板,第三週快結束的時候就拋了。一共也就賺了好幾千萬吧。”
馮義姬把周家人在這件事情中扮演的角色,一口氣和盤托出,然後觀察著弟弟的反應。
馮見雄默不作聲,在內心沉吟思忖:“看來,天音姐她母親也不是個懂投資的,雖然07年股市還沒有融資融券,不能合法搞槓桿,但是有明知必賺的機會,也只籌措到這點資金,可見膽子小了。不過也有可能是就算她拿了更多的錢,盤前一時也吸不到那麼多籌碼畢竟杭蕭鋼構的老闆還有很多好處要分潤,可能只給她這點吸籌的機會吧。”
他琢磨明白了這些,便問姐姐道:“所以,周家人主要的問題,就是內幕交易罪了?並不是貪汙或者受賄?這些年來他們主要的灰色收入,都是慕容萍靠轄下企業的老總給點投資領域的內部訊息、通風報信,跟跟風賺點外快?”
馮見雄是學法的,當然知道內幕交易罪不是什麼大罪名。
比如眼下已經08年了吧,國美的黃廣裕就快就要以內幕交易罪進去了。
在黃廣裕進去之前,那可是三屆胡潤百富榜首富的大佬,當時什麼王x林之輩還只能給他點菸沏茶呢。可見這些涉足金融資本運作的大佬,那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
而且相比於貪汙、受賄那些理論上動輒可以頂格有期、甚至無期(理論上當然還有死刑,理論上)的罪名而言,內幕交易罪的量刑是比較輕的。
畢竟這個罪名不是給國家公職人員量身定做的,只是給經濟界人士犯的。
而經濟界人士才有資格犯的事兒,除了非法集資有可能槍斃外,其他大多數都不叫個事兒。
根據我國《刑法》第180條之規定,內幕交易罪,“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都還有罰金)。
慕容萍這點幾千萬的毛毛雨,而且是跟風的不是主導的,就算真出了事兒,能勉強夠上“情節嚴重”就不錯了。(幾千萬在貪受領域屬於很嚴重的情節,但是在內幕交易上屬於小錢。)
而且,別以為這是因為國朝對資本家特別優待,才把內幕交易定得這麼輕。憑良心說,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