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會兒和田海茉談判的時候,顯然可以更好地拿捏尺度、也知道自己有沒有可能在這事兒中為自己個人撈到好處、撈多大的好處。
一番對蛛絲馬跡的精細審視,高健大致斷定了:那個舉報人,對於田海茉在校“以權謀私”時、究竟謀了哪些私、得了哪些利,簡直掌握得一清二楚。
清楚到連“具體哪幾個訴訟違規借了法援中心的資質”都可以列出來。
那麼,顯而易見的,是生意上的敵人了。
高健不是很懂法務,他想當然地猜測了一下,以為是那些案子中敗訴了的對手,來搞事情陷害田海茉。
“可是小田本人應該沒打過官司吧?她不是學電子商務的麼?她應該是為了她某個學法、做法的同學,才以權謀私的吧……”高健的智商還算不錯,很快想到了這一點,並且往下深入想去。
然後,他理所當然就想到了馮見雄。
畢竟田海茉酒桌應酬被灌醉、亂說話害了他那次,就是馮見雄那個看上去很牛逼的小白臉,把田海茉帶走的。
看起來田海茉對馮見雄很信任,信任到哪怕自己宿醉、毫無抵抗力了,都敢讓馮見雄送她回住處。
一個女生對一個男生有這種信任,那得是關係好到了何種程度?
高健是個靠臉吃飯為主、能力為輔的帥哥。他當然知道,這意味著田海茉對馮見雄的防備,已經低到了“哪怕馮見雄當時趁人之危把田海茉上了,田海茉也認命了”的程度。
“哼,有本本分分的帥哥你不要,偏偏要那些‘邪魅狂狷’的。結果你對他這麼仗義,人家還不是反過來坑你、害你被學校處分!嘖嘖,如今這個把柄在我手上了,倒要看看你作何感想。”
高健想到爽處,不由自主就石更了,果然是個大紳士。
……
當天下午,蒐集夠了全部相關情報,做好了萬全準備,高健趁著下班晚飯的點兒,在運營部辦公區門口“偶遇”堵住了田海茉對於少數不加班的人來說,晚飯的點就是下班的點,不過大部分人則是在公司吃完晚飯還要繼續回去幹活的。
高健這麼攔人,即使事後被人說起,只要田海茉本人不吐露倆人的交談內容,那他也是不算以權謀私的。
按阿狸制度,監察部門的人在接到某些舉報時,是有權主動向當事人瞭解情況的畢竟阿狸只是一家公司,沒有內設司法機關,很多事情就是人治,不存在迴避和訊問方面的細則。
“小田,這麼巧,一會兒有些話要問你,方便麼。”高健笑著迎上去,毫無心理障礙地說出了自己的請求。
“高健?真是巧啊,不過,有什麼事麼?我一會兒還要忙。”田海茉在他面前的表情還是很客氣的,不過也就僅限於客氣。
這種客氣,是源於田海茉心中微微有些愧疚,覺得自己當初應酬客戶時喝多了,說的某些話讓同事產生了困擾。不過她已然不是很喜歡和高健打交道。
有良機在手,高健自然不會忸怩,直截了當傲然道:“你是不是在學校裡捱過處分了?我接到一些舉報,希望向你本人瞭解情況。”
“這事兒他怎麼會知道的?我在學校裡難道得罪了那麼多人,還逮著趕來我公司下眼藥?”田海茉聽了,心中就是一驚,如是思忖著。
她的第一反應,甚至都沒往“是不是小雄在生意上得罪的客戶、陷害小雄不成,轉而退求其次傷害小雄身邊的人”這一層上想。
而是想當然反思是不是自己在學校裡當校學生會副主席期間、因為公事得罪了什麼人。
她的反應,也是很正常、很符合田海茉自己的認知水平的。
因為田海茉並不是學法之人,她對於馮見雄在外面賺錢那些業務的瞭解,也就僅限於傳媒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