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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點可以呼叫這一法條反擊。最多隻是在虞美琴報出答案後,捧臉高呼“搜跌死奶”。

如果再事後諸葛亮一點,拍大腿喊“那擼貨多”也行。

審判長微微點頭,然後轉向杜丘明:“請原告方代理人陳述追加證據的正當理由,如無法陳述,本庭將裁定不予受理。”

杜丘明也深呼吸了幾口,沉穩地答道:“尊敬的審判長,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二審在遇到實質性新證據時,一般情況下確實不該直接改判,但這不等於二審不需要審查這些證據。

如果本庭審查新證據後,認定足以影響原判決的,才需要發回重審。如果新證據不足以影響原判決,可以直接維持原判。所以我方認為就我上一階段提出的事實進行質證很有必要。

其次,關於舉證期限問題,我方申請認定因被告人在一審時,故意臨近舉證期限屆滿時,才突然提交答辯狀並提出反訴。因此,對於被告反訴的相關證據蒐集工作,我方在一審中實際並未得到滿額的證據蒐集時間。而此次額外提交的證據,在二審答辯狀提出時我方就一併提交了,故申請本庭裁定證據有效。”

他的這個應對,看臺上的看客們就覺得稍微有些晦澀了。

雖然他說的每一句都是有法條或者解釋支援的,但是平時被呼叫的機會很少。

一言以蔽之,就是民事訴訟法上的“二審發現有新證據就發回重審”這個原則,其實是不精確的。

準確來說,應該是“二審發現新證據後,先大致看一下,如果這個證據可以讓判決變化,那才是發回重審。如果雖然有新證據、證據也有效、且與案情相關。但審查完後,發現不足以改變判決,那二審就沒必要費事兒發回重審了,直接維持原判就行”。

換句話說,就是“成功的證據偷襲,要發回重審。但偷襲失敗的,就直接維持原判”。

問題是,你都偷襲失敗了,還幹嘛非要堅持讓人看一遍呢?這不就相當於你明知某一次攻擊會miss,還非要空砍這一刀麼。

比喻或許不太恰當,但道理差不多就是這樣。

至於後面杜丘明說的他們那方有理由延期追加證據,雖然不能說是穩紮穩打,但好歹有其道理,就看審判長怎麼說了。

“被告代理人是否需要對上述陳述表示反對?”審判長禮貌性地轉向虞美琴問了一句。

這個時候,虞美琴就不太適合再糾纏了。

她大概也意識到,杜丘明是想盡量把水攪渾,就算最後無效,也把馬和紗、馮見雄在社會輿論層面抹黑成碰瓷的。

畢竟,這個官司的關鍵,在於蘋果公司的商譽,而不是什麼有形資產的損失。

所以,哪怕官司判決下來了,社會輿論的印象也還是很重要的。

哪怕法官不判馬和紗是碰瓷的,要是審判過程細節流傳到社會上,給果粉們找到一個自嗨的意淫點,讓他們自行腦補,那還是可以為蘋果挽回一些東西的。

反正這些骯髒的東西沒什麼好多描述的。

一番確認之後,雙方開始就“馬和紗主觀心態上是不是來碰瓷的”這個點展開質證。

杜丘明舉出了一些二審提交列表上的證據。

當然,要證明一個人的主觀心態是很難的,所以只有間接證據,沒有直接證據(直接證據就只有盤問被告人的證詞了,但馬和紗只要不說漏嘴,訓練有素,杜丘明是問不出乾貨來的。)

杜丘明循序漸進地開始噁心人:“我方透過華夏聯通江南省分公司,調取到了兩份被告人馬和紗小姐實名註冊電話卡的消費記錄。

其中一個號碼的消費記錄期間,涵蓋去年1月至今年4月。另一個號碼的消費記錄期間涵蓋去年7月至今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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