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最擔心的,根據《刑法》,所謂的透過檢舉其他犯罪獲得‘重大立功表現’,必須是‘犯罪人犯罪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
如果證據或者線索已經被披露到了網上,偵查人員不用你立功都能偵破了,那還怎麼立功?我是在法院混了一輩子的人,雖然是搞民事案件的,但對這些我也是耳濡目染幾十年了。
小馮,你不要想當然。在司法實踐當中,就算當時偵查人員沒有意識到這些證據的存在,但只要這些證據客觀上已經處於‘被社會公眾等多數不特定相對人所可探知’的程度,那麼,就算有人檢舉,也是不能構成立功的。你可別紙上談兵啊。”
周父這番話,是一個老法官的經驗談。
他之所以強調這些,也是怕馮見雄把問題想簡單了,留下偌大的漏洞。
對於這種擔心,馮見雄當然有他的解釋。
“周叔,謝謝你的提醒,不過這點我已經想到了。你很懂司法實踐,但你不懂網際網路所以你放心,我打時間差,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馮見雄說著,略微頓了一下,順勢拿過書房裡一臺筆記本。
點開瀏覽器,然後噼裡啪啦敲了一陣鍵盤,開啟了n站的管理員後臺。
他就指著頁面,侃侃而談:“在影片網站上,一個影片被上傳,最初只有關注這個up主的人,可以在上傳作品列表中被看到。再過24小時到48小時,才能被搜尋引擎搜到。
而如果拿不到網站的推薦位,或許三五天、甚至更久,才會被普通觀眾注意到我相信經偵的人要看到,五天已經是快的了,就算他們事後覆盤,找別的觀眾撒網取證,也快不了多少。
所以,檢方要想拿到更早的關於‘從立功到網上爆料之間的時間差’的證據,除非他們有影片網站內部管理人員的配合,給他們後臺資料……”
剛說到這兒,周父不無擔心地打斷道:“但這個也不難做到吧?檢方要調取證據,他們肯定會給的吧。”
馮見雄雙手一攤:“給當然會給,但是資料記錄是否完整,檢方也是沒法驗證的。而且最關鍵的是,我相信,慕容姨的案子判決的時候,n站已經徹底在我控制之下了目前的管理層裡的創始人,會比這個案子更先進去。
而且,我相信只要被牽連的那些人相信慕容姨是‘廢物利用’才立功的,把記仇物件的仇恨值轉移掉,這一切就不會太難辦您平時根據辦案經驗,覺得審判方會受到很大的罪重壓力,還不是因為偵查和起訴方有很強的訴求麼。可是這種案子,只要沒人記恨嫌疑人,是不會有人當冤大頭去主動結仇的。”
周父這才瞿然一驚,用探尋而驚詫的眼神看向周天音。
周天音眼神略含深意地微微點頭,算是確認了馮見雄的說法。
周父這就再也不說什麼了,他到此時此刻才算是徹底瞭解了馮見雄的能耐。
而馮見雄最後補充的那段話,他也是完全可以聽得懂的目前國內的刑事審判,法院雖說理論上是司法獨立,但依然會受到國情的制約,尤其是在經濟落後、政治發達的內地。
我國的司法系統設定中,經常會有“公檢法聯合辦案”。
而按照行政級別來說,某市某區的公an局長,肯定是比當地的檢察長、法院院長要低一級的(理論上檢察長和院長是跟對應轄區的市長/區長/縣長平級的,當然實際權力沒那麼大。而局長只是市/區/縣長的下級屬官。)
所以為了防止公an局長在辦案中被檢、法的一把手壓住一頭。國內的通常做法,就是把當地的“政f委樞機”也交由公a局長兼任。如此一來,按照黨大於政府的慣例,公a也就反過來強勢了。這也是大多數地方司法系統有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