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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時代中一名小卒,是個平凡不過的人。才力的單薄是不用說的,所以一向寫不出什麼好東西。我寫過詩,寫過小說,寫過散文。二十五歲以前,喜歡寫詩;近幾年詩情枯竭,擱筆已久。前年一個朋友看了我偶然寫下的《戰爭》,說我不能做抒情詩,只能做史詩;這其實就是說我不能做詩。我自己也有些覺得如此,便越發懶怠起來。短篇小說是寫過兩篇。現在翻出來看,《笑的歷史》只是庸俗主義的東西,材料的擁擠,像一個大肚皮的掌櫃;《別》的用字造句,那樣扭扭捏捏的,像半身不遂的病人,讀著真怪不好受的。我覺得小說非常地難寫;不用說長篇,就是短篇,那種經濟的,嚴密的結構,我一輩子也學不來!我不知道怎樣處置我的材料,使它們各得其所。至於戲劇,我更是始終不敢染指。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多。既不能運用純文學的那些規律,而又不免有話要說,便只好隨便一點說著;憑你說〃懶惰〃也罷,〃欲速〃也罷,我是自然而然採用了這種體制。這本小書裡,便是四年來所寫的散文。其中有兩篇,也許有些像小說;但你最好只當作散文看,那是彼此有益的。至於分作兩輯,是因為兩輯的文字,風格有些不同;怎樣不同,我想看了便會知道。關於這兩類文章,我的朋友們有相反的意見。郢看過《旅行雜記》,來信說,他不大喜歡我做這種文章,因為是在模仿著什麼人;而模仿是要不得的。這其實有些冤枉,我實在沒有一點意思要模仿什麼人。他後來看了《飄零》,又來信說,這與《背影》是我的另一面,他是喜歡的。但火就不如此。他看完《蹤跡》,說只喜歡《航船中的文明》一篇;那正是《旅行雜記》一類的東西。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對照。我自己是沒有什麼定見的,只當時覺著要怎樣寫,便怎樣寫了。我意在表現自己,盡了自己的力便行;仁智之見,是在讀者。

朱自清

1928年7月31日,北平清華園。

(原載1928年11月25日《文學週報》第345期)

女人

白水是個老實人,又是個有趣的人。他能在談天的時候,滔滔不絕地發出長篇大論。這回聽勉子說,日本某雜誌上有《女?》一文,是幾個文人以〃女〃為題的桌話的記錄。他說,〃這倒有趣,我們何不也來一下?〃我們說,〃你先來!〃他搔了搔頭髮道:〃好!就是我先來;你們可別臨陣脫逃才好。〃我們知道他照例是開口不能自休的。果然,一番話費了這多時候,以致別人只有補充的工夫,沒有自敘的餘裕。那時我被指定為臨時書記,曾將桌上所說,拉雜寫下。現在整理出來,便是以下一文。因為十之八是白水的意見,便用了第一人稱,作為他自述的模樣;我想,白水大概不至於不承認吧?

老實說,我是個歡喜女人的人;從國民學校時代直到現在,我總一貫地歡喜著女人。雖然不曾受著什麼〃女難〃,而女人的力量,我確是常常領略到的。女人就是磁石,我就是一塊軟鐵;為了一個虛構的或實際的女人,呆呆的想了一兩點鐘,乃至想了一兩個星期,真有不知肉味光景——這種事是屢屢有的。在路上走,遠遠的有女人來了,我的眼睛便像蜜蜂們嗅著花香一般,直攫過去。但是我很知足,普通的女人,大概看一兩眼也就夠了,至多再掉一回頭。像我的一位同學那樣,遇見了異性,就立正——向左或向右轉,仔細用他那兩隻近視眼,從眼鏡下面緊緊追出去半日半日,然後看不見,然後開步走——我是用不著的。我們地方有句土話說:〃乖子望一眼,呆子望到晚;〃我大約總在〃乖子〃一邊了。我到無論什麼地方,第一總是用我的眼睛去尋找女人。在火車裡,我必走遍幾輛車去發見女人;在輪船裡,我必走遍全船去發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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