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強大,才是真的強大。
最後,就是不死骷髏和不滅骷髏。
不死骷髏生命力拉滿,不滅骷髏防禦抗性拉滿。
無論怎麼看,這兩條進化途徑都是朝著自己的職業越走越遠了。
畢竟,他是法師。
這兩個進化途徑,明顯都是坦克的進化途徑。
可是,現實卻是,現在已經不給李修曼發育的機會了。
一柄封印著哈瑞德的封魔之杖,便引來了帕金斯。
更別說現在封魔之杖裡還多出了個艾薇。
兩個魔王之力,同時在一個魔杖裡面,這對魔族的吸引力,可不是一加一那麼簡單。
這還說明了,九大魔王之力歸一的可能性。
自己已經沒有慢慢發育的機會。
朝著元素特化途徑進化,自己未來或許能夠更強,能夠積累更多的精神點數,強化魔法。
但那些太遠了。
他現在就像是被對面五個人抓的射手,還一個勁的出輸出裝,會被抓死的。
必須得要出肉裝了。
活著才有輸出。
不死骷髏,不滅骷髏。
一個生命力特化,一個抗性防禦特化。
他必須要獲得大量的抗性技能,對抗魔族還有魔王的力量。
所以,選擇就是。
“進化,不滅骷髏。”
胸腔內的靈魂之火燃起,火焰將他整個骷髏吞噬,他也恢復成了本體的樣子。
身體再次變大,骨頭一根根在火焰的煅燒下,變得更粗。
四根犄角,則是變得更加貼近腦袋的弧線,變得沒有那麼張揚。
胸骨,就像是一塊板甲一樣,拉長,變厚,擠壓了部分肋骨,護住胸口。
脊椎骨拉長,一節節變得更加粗大。
爪子和臂骨,變得更長,更粗,除了五根爪子以外,第六根爪子從手腕處長出,閃著寒光。
拉長像是野獸的頭骨,變得更加厚實,像是一個白骨頭盔。
腿骨,則是變得更加貼近野獸,粗大,有力,在腳腕處,也長出了第六根爪子。
尾骨拉的更長,更粗大,像是一個鞭子。
龐大的身體略微佝僂,像是隱藏黑暗中,蓄勢待發的野獸一般。
如果說,之前的身體,在龐大時還帶著輕盈和法師的脆弱感。
現在的身體,則是變成了野獸和人類的混合體。
強壯,堅硬,龐大。
即使佝僂彎曲著身體,身體最高處也遠超了三米,把犄角算上的話,甚至有四米,像是一個巨人的骷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