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問題”是在比較意義上提出來的。之所以要從所有的冉題中區分出“三農問題”在於三農領域與非三農領域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差距,這個差距反映到人們的頭腦中,才導致“三農問題”這一提法。所以,在“三農問題。中,用以評價三農領域各種現象所用的標準,其實是來自非三農領域。
經過分析,“三農問題,小就轉化為三農領域與非三農領域之間存在的巨大差異,“三農問題”的成因,就是三農領域與非三農領域之間巨大差異的成因,“三農問題,小的對策,就是解決這個差距的政策措施。
農村、農業、農民,三農領域的核心是經濟產業。農村與農民是因產業而區分出來的,沒有產業的區別,便沒有農村與城市、農民與非農業人口的區別。而產業的轉移,意味著農民身份變化和農村城市化。因此,“三農問題”實質是產業結構問題。是農業與第二、第三產業之間的關係問題。
先前的話題既然不好繼續下去了,蕭震自然就開口把話題岔開:,“所謂“三農。問題,歸根結底,實際上就是“農民問題”但“農民問題,的實質不能說是種田人的問題。實際上農民問題的根源在農村之外,其本質就是華夏的公民權不平等。或者說在公民權總體水平不高的前提下,被稱為“農民,的大多數華夏公民缺失尤其嚴重。過去的“農業”其實既不是所得稅、地租或資產稅,也與“農業,沒有實質的聯絡;它其實是一種身份性貢賦,或者用輿論廣泛比擬的說法,是無優免特權的臣民交納的“皇糧國稅,
農民問題最根本的是土地問題。土地是農民唯一的財富,怎樣使土地從理論上財富變成現實的財富,是農村第二步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第一步改革是解放農民,使農民成為自由人。”
王文遠聽得連連點頭,道:“曹錦清在《黃河邊的華夏》裡講述的一個水渠被廢棄的故事,針對曹錦清說的:,華夏村落農民,歷來善分不善合。善分。並非華夏農民的弱點。西方人比東方人更善分。華夏農民分到家庭而止。西方人分到個人。華夏農民的天然弱點在於不善合。他們只知道自己的眼前利益,但看不到長遠利益。更看不到在長遠利益基礎上形成的各農戶的共同利益。因為看不到共同利益,所以不能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建立起超家庭的各種形式的經濟聯合體。
或者說,村民之間的共同利益在客觀上是存在的,但在主觀上並不存在。因而他們需要一個“別人,來替他們識別共同利益。”吳思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講到這裡,蕭定忽然發現,其實廢棄的水渠所體現的不是農民的愚昧。而是他們的聰明。這裡面的成本太高。
就好像,如果有人組織一個“組織”這個,“組織,與原來的領導班子的功能高度重合,這樣的組織能不能合法存在?這是對現任領導班子的**裸地挑戰,這是挑戰現政權,是另立中央。不自找麻煩是明智的。
在農村,沒有合法傷害他人的權力,僅僅靠談判,靠利益3誘,事情簡直就沒有辦成的希望。反正全村都沒有水。靠天吃飯,大家都沒有話說。在互相搭便車、集體磨洋工的時代,這是社員非常熟悉的心態。在那條廢渠下邊,就埋藏著許多利害計算,因為帳算不通,渠道才不通。
樹小設施的建設、收費和管理,具有鮮明的公共產品的色彩,因此政權的介入,強制力的介入小實在是便宜高效的上策。在目前的土地分佈格局下,主流辦法還是手握政權的英雄的介入。
所謂村級民主選舉,由於縣鄉政府的財政壓力過大。村級政權負擔著替上級政權榨取高額稅費的功能。上級政權不敢放鬆對村級政權的控制權,因此村級民主選舉往往流於形式。
民主在本質匕不過是一種公共產品的交換機制,一些事情自己幹不了。需要一個公僕替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