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基礎是什麼呢?按我們現在來看,就是一個經濟核算單位。人民公社(之所以)能取消,就是說明這個核算單位可以不存在了。在包產到戶的階段,這種核算單位是沒法取消的。因為(農民)承包了土地,土地上的產量要jiāo給生產隊。每家每戶按照承包合同,完成產量jiāo給生產隊,剩下的賣了,再給每個人記工分,再給每個人分口糧。最初的包產到戶,以生產隊作為一個基本核算單位還是存在的。因此人民公社沒辦法取消。也就是說,如果到現在還是包產到戶,人民公社這個體制就還會存在。
但是,包乾到戶就不同了。它不是(承)包土地上的產量,而是包土地上承擔的公糧任務,比如一畝地承擔200斤公糧,直接把這些糧jiāo到糧庫,任務就算完成了。想要再生產,就jiāo一定的管理費用,剩下的產量歸自己,不歸生產隊。從這個角度講,在包乾到戶的體制下,農戶自己就成了一個經營核算單位,成了一個經營主體。生產隊在更多程度上承擔社會管理的責任。所以,人民公社就可以取消了。
為什麼到1984年以後能夠撤銷人民公社,建立鄉鎮人民政fǔ?基本上以過去的大隊為單位形成了村民委員會。這主要是因為包乾到戶使農民成為經營主體,即現在講的市場經濟下的微觀經營主體。這才可以把人民公社取消,這才有以後一系列與市場有關的改革。
《新華日報》:從包產到戶到包乾到戶,這個變遷是自上而下還是自下而上的?
蕭宸:是自下而上的。對於包產到戶,農民不陌生。1978年以前,有過三起三落的歷史。1956年、1957年,在人民公社之前,高階農業生產合作社剛開始,有一部分地方開始搞包產到戶。三年困難時期,安徽搞了“責任田”,其實也是包產到戶。大概是1964年、1965年,有些地方又搞過,都沒搞成。這實際上體現出,人民對大鍋飯這種分配方式,已經有很長時間不滿意了。
而到了包乾到戶,儘管土地集體所有權沒有改變,但農民的經營完全獨立。農民把包乾到戶概括為:jiāo夠國家的、留住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實際上,沒有包乾到戶,人民公社是取消不了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安徽鳳陽xiǎo崗村的18戶農民,有歷史貢獻——在別人開始搞包產到戶的時候,他們一步搞了包乾到戶。後來理論界、學術界在討論包產到戶是什麼xìng質、姓社姓資、允許不允許的時候,農民已經開始進行包乾到戶了。
很多人確實沒有太顧及這個(包產到戶與包乾到戶)區別。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包產到戶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原有體制下經營管理體制進行改革。而包乾到戶,在相當大程度上是對整個農村經濟體制乃至農村的財產製度進行改革。
《新華日報》:它是一種更深刻的改革?
蕭宸:更深刻的改革。實際上它為市場經濟的發育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礎。
《新華日報》:鄉鎮企業在上世紀80年代異軍突起,這與包乾到戶是否也有著深刻的關係?
蕭宸:當然是有關係的。1984年華共中央下發一個檔案,關於加快社隊企業改革和發展的一個指導意見。社隊企業,有公社辦的、有大隊辦的、生產隊辦的。社,就是人民公社,隊就是生產大隊或者生產xiǎo隊。1984年初還叫社隊企業,後來為什麼叫成鄉鎮企業了呢?就是有很多企業不是社隊辦的,社隊後來也沒有了,其中有很多是農民自己辦或者聯戶辦的。農戶和聯戶怎麼辦得起來呢?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實行包乾到戶,消費之後還有剩餘,變成積累,可以往土地裡投資,也可以往其他方面投資。有一部分就變成了鄉鎮企業。
所以,鄉鎮企業大規模發展,應該說與包乾到戶之後,農戶成為經營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