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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媳婦都娶不上!”“老狗”情緒尚未平息,激昂地說。

“你以為城市裡就很好嗎?”

“城市裡當然好啊!就是在城裡撿破爛、拉板兒車、做泥工,也比在山裡面強多了!山裡掙不到錢不說,日子過的也沒逑意思。白天看山看樹看牛崽,到了晚上,只能去聽野獸和蛤蟆亂叫。城裡多好,日夜燈火通明,到處高樓大廈,只要肯賣力,掙到了錢,想要什麼有什麼!”

011 英雄也救酒鬼

“老狗”竟然有如此深的城市情結,又是我始料未及的。和他恰恰相反,我是特別特別地厭煩城市。我厭煩城市裡滿天瀰漫的渾濁空氣,厭煩遍地灰不溜秋的鋼筋混凝土建築,厭煩街上熙熙攘攘的車輛人流,厭煩棟棟樓裡面對面住著卻老死不相往來的人……這一切的一切,讓我感到窒息。我一貫的想法是,人人都應該逃離城市,像五柳先生一樣,去鄉村過“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清新生活。可如今,“老狗”卻現身說法告訴我,鄉村不僅不是我想像的那樣,還是個“根本就不是人過日子的地方”,這真讓我無語。看來,辯證法是對的,在某種程度上,一個人的天堂,可能是另一個人的地獄;而一個人的地獄,則往往是另一個人的天堂。

“你聽過《我熱戀的故鄉》這首歌嗎?”我還是不怎麼敢相信“老狗”會對自己的家鄉毫無眷戀,接著試探。

“聽過很多遍了,我還會唱呢!”說著,“老狗”哼了起來:“我的故鄉並不美;低矮的草房苦澀的井水,一條時常乾涸的小河;依戀在小村的周圍……”。

“就是啊,親不夠的故鄉土,戀不夠的家鄉水,唱得多好呀!老話說的不錯啊,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等他唱完,我說。

“老狗”卻很不以為然地笑了:“嘿嘿,歌嘛,隨口拿來唱唱可以,哪能當真呢!要真是像歌裡面唱的,忙不完的黃土地,喝不幹的苦井水,男人為你累彎了腰,女人為你鎖愁眉,誰他媽的願意在那兒住了一年又一年,生活了一輩又一輩?腦子裡有病啊?”

“要是在外面混不下去呢?那個時候,你會不會想到回去?”我說,“人在外面混,未必就一直順風順水。你沒聽過有首歌裡面唱的麼:外面的世界很無奈。”

“混不出名堂來,我也不會回去,就在外面漂著唄!哥,你說的這歌我也聽過,《外面的世界》嘛,香港那個長頭髮齊秦唱的對不?”態度依然很堅決的“老狗”說,“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無奈,先精彩才無奈。所以呀,外面的世界也不是都無奈,扛過去就有奈,精彩得很呢!我剛出來的時候,暈的連北都找不著,可咬牙一扛,這不就扛過來了嗎?你看,現在我的生活多精彩!”

這下子,輪到我不以為然了。對“老狗”走出大山後至今的遭遇,我是比較清楚的:他剛進城的時候,是個標準“盲流”,面對著陌生的城市,完全失去了在山裡遊刃有餘的勁。他根本不知道在這燈紅酒綠的地方,他該幹什麼,又能幹什麼,整整半年過去,都是一直漫無目的地遊蕩在城市的角落,東一天、西一天打短工以維持生活。直到有一天,機緣巧合,他很仗義地用硬梆梆的拳頭打跑了一群準備行竊的蟊賊,並由此認識了一個人,生活才有了轉機。

一個百無聊賴的夜晚,無所事事的“老狗”在大街上閒逛。當他漫無目的地逛到市區廣場上時,藉著路燈,發現了一個趴在路邊樹幹上昏昏欲睡的醉鬼,而醉鬼旁邊,則圍著幾個正準備行竊的蟊賊。“老狗”的性格有點特別,他對敢搶銀行的劫匪比較佩服,認為搶銀行雖然行為惡劣,可畢竟要豁出性命,怎麼說也算夠膽;可對小偷小摸的蟊賊們,他態度就不一樣了。他認為幹蟊賊這行的,首先是不具備膽量,沒血性;再則,偷的還沒準就是哪一家老小的生活開支,甚至是哪位病人的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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