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嘀咕說:難道兔崽子突然一夜之間改性了?
實際上,我壓根就不是個戀家的人,說是回家,其實只把家當成了宿夜的旅社而已。回到市裡,我一般都是在外面瘋玩,只有到了深夜才回去睡覺——我是不會在家裡多呆一刻的,否則的話,免不了就得聽老爺子等諸位長輩的說教,要多煩有多煩。所以大多數時間裡,我不是和狐朋狗友們在杯盅交錯中大談“山海經”,就是獨自躲進昏暗的錄影廳,看一些神乎其神的港臺武打影視錄影,欣賞裡面那些雙方打鬥起來能從喜馬拉雅山頂飛到海南島的天涯海角,過河穿江、翻山越嶺如履平地、不受地球引力干擾的奇景。
在這期間,我也曾打電話找過李嵐幾次,跟著她以及她的一些黨羽們,去未必“OK”的卡拉OK廳裡嚎過幾首好像是《北方的狼》、《南方的狗》、《東方的珠》之類的流行歌曲,還充當了一回“黨代表”,領著她們這群花枝招展的蝴蝶,去參加過一次部隊舉行的江畔夜景活動。折騰了差不多半個月,我覺得侄女兒應該已經把那事給淡了,這才恢復了原來的生活秩序。
這天下班後,我一路哼著不知所云的串詞小調,悠哉悠哉地騎著腳踏車回到了宿舍。我晚上的計劃是這樣安排的:回房間先舒舒服服地洗個澡,然後去宿舍值班室打電話。有些日子沒和公司裡這幫兄弟們喝酒了,得約大家出來喝幾杯。
然而,在開啟房門的一剎那,我整個人愣住了。我看到一個嬌小的身影坐在我的書桌前,正一筆一劃地在攤開的稿紙上寫字,她寫得專注而投入,竟然沒有發現我的到來。
是侄女兒!我疏忽了,她手裡一直是有我房間鑰匙的!
既然已經回到了宿舍裡,再溜出去也不是一回事,且看她有什麼表現,再做定奪。我想了想,輕輕走到了她背後。穿過她的肩膀,我看清楚了紙上的字:她在寫我的名字,一筆一劃地在寫。桌子上,到處都是稿紙,每張稿紙的上面,都是我的名字。
她每寫完一個,就會對著它凝神靜思一會兒,然後,輕嘆著提起筆來,在上面打上個叉。接著又繼續寫,又重複一遍上述動作。那神情,彷彿是一個凝重的法官,在思考是否要對犯人宣判“斬立決”。
我的心抽動了一下:看來,這事沒完。
我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說道:“你在幹什麼呢?”
聽到我的話,她顯然被嚇了一跳,急忙開始手忙腳亂地收拾稿紙。
“你回來了?”她把稿紙翻過來,胡亂地覆蓋在桌面上,然後轉過頭來望著我,問了一句典型性廢話。 。 想看書來
042 被人一路跟蹤
半個來月不見,她明顯消瘦了很多,眼神也不再像以前那樣清澈明亮,而是透露著幾許悽楚哀怨。她站在我面前,顯得楚楚可憐,就像是一隻掉隊後落單在曠野裡、舉目四顧卻孤立無助的孤雁。
“嗯。”
“你已經有兩個星期都沒有回宿舍了。”她輕聲說道,“到今天剛好整整兩個星期,一共十四天。”
她把時間算得這麼清楚,當然不是在做數學應用題,因為什麼,我心裡自然有數,但我真的不希望這樣。於是敷衍道:“是嗎?噢,家裡有點事,我回家了。”
“不是的,你家裡沒有事,你就是不想要我,想躲開我。”她看了看我,又低下頭說,“你到市區和別的女人約會去了,我知道的。”
“不是,我……”
“你不用說了,我什麼都知道。”她打斷了我的話。接著,她告訴我,在我去車間找過“老狗”的當天晚上,“老狗”又找她談話,繼續對她說了一大通道理。可她不想聽,她認為,“老狗”講的全都是虛的,只有我的態度,才是最真實的。她要求“老狗”和她一起到宿舍找我,讓我給她一個明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