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坐在駕座上的少年,也就是當年貼身小廝白安,小心翼翼地門邊探頭探腦,公子已經睡了一整天了,都沒有出房,他也不敢隨便進來打擾,一直坐在門邊,這時聽到裡面有動靜,他才探進頭來。
“公子,我去打水來幫您梳洗。”
白安又出去了,白赤宮沒有看他一眼,只是緩緩抬起自己的手,掌心裡,似乎還殘餘著夢裡那人身上的溫度,明明已經摸到了,卻原來還是春夢一場。心口處猛然一陣抽痛,疼得他幾乎窒息。
兩年來,每次一想到白衣劍卿,就有種痛徹心扉的感覺。當年從來沒有想過那個人會有離開他的一天,而且是以如此決然的方法,所以他也從來沒有珍惜過,卻不料白衣劍卿竟然會讓他連挽回的餘地也沒有。悔恨的滋味如同蟻啃,一點一點的痛,密密麻麻。
他伸出手,手上肌膚燙疤累累,望之可怖,入懷拿出一塊泛著黑紫的布,開啟來,上面的字跡依稀可辨。
“吾生二十年,學文習武,自恃甚高,初入江湖,結友三人,少年意氣,指點江山,十年共創不世基業,人稱吾白衣劍卿,問世間瀟灑,誰堪比?然燕州訪友,路晤少年白汝郎,形美氣傲,竟如魔星入心,棄友叛教,自輕自賤,甘為男妾,施計逼娶,受世人萬般辱罵,汝郎視吾為路人,幾年折辱,吾甘之如飴,原求一生相伴而終不可得,身敗名裂亦此生不悔……不悔……不悔……”
他看著看著,手微微顫抖起來,不悔……不悔……既然不悔,為什麼還要寫下這份絕命書,白衣劍卿,白衣劍卿,為什麼要做得如此決然,連一個挽回的機會也不給。
不,白衣劍卿沒有死,他知道的,那個人不會輕易死去,那一天,在燕山上,他挖開了冒著餘煙的灰燼,一寸一寸的翻過去,直到他的手上被燙得血肉模糊,灰燼下,什麼也沒有。所以,白衣劍卿沒有死,一定是躲在哪個地方,冷眼看著他像一具行屍走肉般地活著,每每看到穿白衣的人,就以為是白衣劍卿回來了。
這是報復,白衣劍卿要報復他三年的折辱,不見他,躲著他,看著他因為思念日夜難安,而白衣劍卿卻在暗中偷笑。那個傻瓜,那個一直都在說著愛他愛他的傻瓜,出來呀,為什麼還要躲著,難道是報復得不夠還沒有解恨。
兩年來,他夜夜春夢,每每以為找回了白衣劍卿,一覺醒來,卻是一場空歡喜,每一次,都是從最高峰跌落到最深的谷底,把一顆心摔得粉碎,七百多個日夜,他摔了七百多次,把自己的心摔成了粉末,再也不是一顆完整的心。
不知什麼時候,他愛上了白衣劍卿,不是對身體的迷戀,而是愛,他愛得比想象中更深,愛到根本就不能失去的地步。
怎麼能不愛,這個世上,有誰比白衣劍卿愛他更深,有誰可以為他放棄那麼多,他明明早已經動心了,卻為了心裡的一點點固執和成見,對自己真正的心意視而不見,直到……再也不能挽回,才追悔莫及。
他的手顫抖得更厲害,絕命書上的字在眼前不停地晃動,他甚至能想象出白衣劍卿是在多麼絕望的狀態下,才寫出如此激痛的絕筆。
他的心口再次抽痛起來,痛,痛得他幾乎想要倒在地上嚎啕大哭,可是他哭不出來,努力地維持表面的冷漠,卻沒有發現,自己的全身都在發抖。
其實他才是真正的傻瓜,一個徹頭徹尾的傻瓜。把白衣劍卿的痴戀看成是下流無恥,任意羞辱,將那份深愛踩在腳底下賤踏,毫不珍惜,其實早該明白的,如果自己真的對白衣劍卿厭惡到這種地步,又怎麼會留他在白家莊,一紙休書便能解決一切問題,而且還能讓白衣劍卿淪為江湖最大的笑柄,儘管,那時候白衣劍卿已經是一個笑柄了。
可是他沒有那樣做,他跟白衣劍卿糾纏了三年多,竟然從來就沒想過寫休書,而白衣劍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