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5頁)

雖然他明明是面無表情,但她就是知道他在笑。

打掉他的筷、打翻他的碗、最好打死他全身上下的笑。

用腦子打他千百遍後,放朝歡還是乖乖地張嘴嚼掉了整隻雞腿,因為吃雞腿跟打他比起來,吃雞腿比較不會累。

“我要朝歌。”她缺乏安全感,極需要被控制的好好的朝歌來供給她安全感。

“朝歌去內蒙古賺錢了,十天半個月內,不能給你要。”隔開放朝歌從來就不是難事。

對著藍海洋的拒絕,放朝歡突發一語,“我不喜歡你。”

“小懶鬼,我沒要你喜歡我。”不用面紙,他直接用吻舔噬掉她唇上還有的湯汁。

好香、好甜、好好吃……吃定她懶得躲,他吃的盡興。

當十隻手指頭不夠數的時候,放朝歡就懶得去數,這是第幾次的吻?

她奇怪的是,為什麼他現在能把她吻的臉兒紅紅、心兒跳跳,但不再昏昏死死去?

“我不喜歡你。”喘息著,她數著好大聲的心跳,再次表達她的想法。

心跳得這麼快……亂不安全的!

“小懶鬼,我聽見了。”慾火燒逼著要他退開,捨不得的,他退了。

“叫我朝歡。”好吧,沒有朝歌給她製造安全感,她退而求其次,那就要求以前那個最愛春風化雨的藍海洋出現,安撫一下那跳快到就是不休克的心臟。

“不想睡?”拿掉眼鏡,他讓眼睛別看她太仔細,雖然那一點都沒用,他還是瘋狂的想要她。

他在她眼前主動拿掉眼鏡?除非她“不小心”打掉他的眼鏡,否則他整天就用那眼鏡把她看個仔細,叫她的懶無處躲去。

那眼鏡非常顧人怨,現在,拿掉眼鏡的他……更顧人怨!

他全身起笑的突然間喜歡上她的懶?顯然,她的一個休克,勾引出他的大男人主義——愛護弱小,尤其是有病的弱小。

然後他可惡的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的、四以後就沒完沒了的一直用口水在她身上蓋印?他的大男人主義藉著吻在她身上猛蓋印記,顯然在宣示主權。

現在,她就跟蓋滿了CAS的優良肉品一模一樣,就只差沒被他吃進肚子裡去。

他要她!

他的胯下正明明白白的把他總是不肯說出口的答案,張示清楚。

放朝歡攢起了漂亮的眉心。她生氣了!

這麼簡簡單單的原因,居然累她半死的想這麼久!?

“我在生氣,眼鏡給我。”伸長手,她直接搶走他手中的代罪羔羊,惱火的往牆面砸去。

安全鏡片豈是她這懶人,小小一使力就可粉身碎骨來著?但放朝歡早就對無辜的眼鏡懷恨在心,豈容挑釁?

掀開被,她下了床,穿上厚底鞋,她姿態優雅的走過去把腳跟踩轉的是嘰嘰嘎啦叫。

可憐了那無辜的眼鏡,就此香消玉隕。

“小懶鬼?”她怎麼突然這麼勤勞的下床?就為了毀滅他的眼鏡?

啊——她白費了力,趁她住院的這段時間,他的眼睛經過雷射手術矯正,已經可以不用眼鏡,就把她身上只穿著一件透光的薄絲睡衣看盡,他喜歡她悄臀上的蕾絲圖樣,性感又迷人。

踩!踩!踩!放朝歡不理藍海洋,堅持踩死自己的蠢。

怎麼沒想到不就是要人?

他要,可她現在不想給!他怎麼可以自做主張的亂了她的計劃?

嫁給朝歌這事她早盤算好了,她是隻享權利、不盡義務的放太太。跟朝歌做愛?“亂倫”這兩個字筆劃這麼多,光是要寫整這兩個字就累死人了,她哪會笨的去把“亂倫”兩字給做出來?

她當然有七情有六慾,朝歌不能碰,她這株紅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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