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交付給了海軍航空兵。這批“偵察鷹”原本計劃提供給第三艦隊的第四特混艦隊使用,可當時第三艦隊正在利蒙灣休整,而且計劃的下一次戰役時間要到四月底才開始,到時候哈飛將製造出更多的“偵察鷹”,因此,這批偵察機就被優先分配給了第一艦隊。
四月初,36架“偵察鷹”透過五次轉場飛行到達了休達。在決定這批新式偵察機的分配問題上,談仁皓主動把讓步,讓郝東覺佔了便宜。主要是第二特混艦隊是第一艦隊的主力航空打擊艦隊,而且郝東覺更懂得怎麼利用航空偵察力量。另外,第二特混艦隊在“英吉利海戰”中損失了不少的戰鬥機,這也算得上是給第二特混艦隊的一點補償吧。最後,這36架“偵察鷹”被分配到了第二特混艦隊的三艘航母上,替換掉了以前用的偵察型“獵鷹”。
在艦隊離開直布羅陀要塞之前,郝東覺就組織偵察機部隊進行了多次測試,對“偵察鷹”的效能,郝東覺也是讚不絕口。當然,在測試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比如,當時艦隊偵察機部隊的導航員並不熟悉雷達的操作方法,結果不得不由巡洋艦上的雷達兵對其進行緊急培訓。另外,“偵察鷹”仍然是兩人配製,導航員要負擔更多的任務,壓力也自然增加了很多。這些在部隊實際使用中找到的問題都很快反饋了回去,後來透過延長飛機座艙的方式,增添了第三名飛行員,即專門的雷達操作員,這使“偵察鷹”的速度降低了一點,同時減少了內部油箱的容積,使其續航能力降低了大概兩成左右。
完成了基本的培訓與測試之後,第二特混艦隊的偵察機部隊立即組織進行了高強度的訓練,而且透過訓練來具體掌握“偵察鷹”的效能,特別是其裝備的雷達的效能。在訓練中,飛行員很快就發現,“雷達”的探測距離要比肉眼的目視距離遠得多。在4000米高度,如果天氣狀況理想的話,雷達可以探測到前方50海里外的大型戰艦,對驅逐艦的探測距離也達到了30海里。而其側向探測距離也有40海里左右。就算是在惡劣天氣,能見度不到3海里的情況下,雷達也能夠發現20海里外的戰艦。這已經遠超過了人眼的目視距離了。而在同樣的情況下,戰艦上的雷達很難發現50海里外單獨飛行的“偵察鷹”。也就是說,如果“偵察鷹”在發現敵艦之後及時轉向的話,那麼敵艦上的雷達就無法發現“偵察鷹”,從而使“偵察鷹”避免遭到敵人戰鬥機的攔截。
也正是在這些訓練中,飛行員發現,“偵察鷹”上的雷達同樣能夠探測到戰機。只是因為雷達安裝在發動機罩的下方,所以也就只能探測到下面的戰機,而無法發現飛得更高的戰機。當然,雷達對戰機的探測距離就要近得多了,在4000米高度上,可以發現20海里外,10架以上的機群,對單架戰機的發現距離也有10海里。當時,這一點還沒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畢竟在良好天氣情況下,對敵機的目視發現距離可以達到12海里,而且戰艦上的雷達功率更大,能夠發現更遠處的敵機。最重要的是,當時沒有任何人想到用偵察機去尋找敵機,也沒有多少偵察機會比敵人的戰鬥機飛得更高。
這些訓練只能夠確定“偵察鷹”的具體效能,而這些效能在實戰中到底有多重大的意義,以及應該透過什麼方式來使這些效能轉變為勝利,這些都是需要透過更深入的探索才能夠確定的。而在正式參加實戰之前,唯一的辦法就是透過演習來模擬實戰環境,並且最終摸索總結出新的戰術。
從提高艦隊戰鬥力的角度上講,談仁皓在此時組織演習也就不僅僅只是為了迷惑德國人了。可以說,在“偵察鷹”裝備海軍艦載航空兵之後,最需要的就是一次對抗性演習。四月十三日,在策劃好了演習的步驟,雷少卿派來的演習觀摩團到達之後,演習就開始了。
“不知道郝東覺會用什麼戰術。”在談仁皓負責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