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點事,先走了。”
沒等我回應,他已經掛了電話。我抬頭朝對面看去,那兩道身影已經下了臺階,鑽進了路旁停著的那輛熟悉的黑色大眾,車子很快的絕塵而去。
大晚上的,我自己騎著小毛驢頂著霏霏細雨不知何去何從,而我結婚證上的那個物件,他陪著一個對他心懷不愧的漂亮女人,說還有點事。
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到家的。我很快的去洗澡換衣服,接著洗衣服洗馬桶,末了還把整個房子的地板都拖了一遍。
牆上的掛鐘指向九點十五分,我站在客廳裡茫然四顧。肚子“咕嚕嚕”地響了幾聲,但我一點也感覺不到餓。
電視背景牆旁邊掛著一幅我和路旭東的婚紗照,照片裡的他抿著雙唇,嘴角微揚似笑非笑,望向鏡頭的眼眸深邃如海。
我還記得這幅照片是路旭東非要放在客廳的,那時他也不知道是怎麼跟影樓協定的,別人拍個照得等一兩個月才能拿到照片,我們一個多星期就搞定了。然後他取完相簿相框,領著我回他家研究怎麼擺放。
雖然說是叫我一起“參謀”,但基本都是他自己獨自決定的。我那會兒在他面前十分拘謹,所以即使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往客廳掛一幅婚紗照,但也沒問。
現在想想,或者是為了讓他老爸一來這邊就待得渾身不舒服?可自我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