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什麼啊。」
「光哥,人家特地穿這條新做的裙子,你怎麼連看也不看嘛……」
錦繡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周圍隱約傳來的低笑竊語、撒嬌耍賴、打情罵俏,一波一波地淹沒她。音樂一曲接著一曲不停歇,偌大的舞池裡人影重重,溫熱的空氣裡瀰漫著脂粉、香水和紅酒的香氣。
來百樂門已經好幾天了。錦繡如今才知道什麼叫做紙醉金迷。百樂門,就像是黑夜中浮起的一顆明珠,四射著奢靡的艷光,富麗堂皇,燈火通明。
錦繡剛來的時候,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樣寬廣的大堂,兩層樓般高高挑起的天花板,鑲了足有上千盞明燈,牆面刻滿精美的西洋浮雕,兩人合抱般粗大的通花圓柱;桌椅器皿樣樣精緻到極點:細麻紗桌布,閃閃發光的銀杯銀壺,水晶盞、鮮花籃……還有整個的樂隊,一色西裝領結戴著手套的侍者,滿廳衣冠楚楚的客人。
錦繡記得自己鼓足了勇氣,站到英少面前的時候,他一臉驚愕的神色。
左震是不是瘋了!這就是他的「自有安排」?把人安排到百樂門來了?這丫頭,她哪是塊做舞女的料,什麼也不懂,什麼也不會,怕是被男人摸一下就會哭出來,開玩笑,當這裡是救濟無家少女的慈善堂不成!這裡可是百樂門,隨便找出一個,都是上海灘數得著的美女。
就憑她?!差遠了。
「你趕緊回獅子林去待著。」向英東嗤之以鼻,「別給我添亂子了。」
「你說什麼?」錦繡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連做舞女都嫌她不夠格?做人做到這分上,真不如找塊豆腐撞死算了。
向英東瞅著她,「你以為男人口袋裡的錢那麼容易賺?榮小姐,先不提你會不會跳舞,單是被客人灌杯酒,親一下,都立刻跑回去上吊了。這一行的飯也不好吃,你還當是人都能做?那不如乾脆去會樂裡算了。」
他掉頭走,「不信你就試一試,一個月內你賺到一百塊,就算我看走了眼;不行就趕緊回獅子林待著去。」不成,他真得去找左震問問看,到底是不是嫌他命太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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