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處理細枝末節,屬根本的原則與屬細枝末節的具體事情相比,要判定其尊卑高下,就可以衡量出來了。
【原文】
34·11堯以俊德,致黎民雍(1)。孔子曰:“孝悌之至,通於神明(2)”。張釋之曰(3):“秦任刀筆小吏(4),陵遲至於二世(5),天下土崩(6)。”張湯、趙禹(7),漢之惠吏(8),太史公序累(9),置於酷部,而致土崩。孰與通於神明令人填膺也?將相知經學至道,而不尊經學之生,彼見經學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也。
【註釋】
(1)以上兩句參見《尚書·堯典》。
(2)引文參見《孝經·感應章》。
(3)張釋之:字季。漢堵陽(今河南省方城縣東)人。漢文帝時任廷尉,景帝時任淮南王相。
(4)刀筆小吏:寫公文的吏,稱作“刀筆吏”。這裡是蔑稱舞文弄法的官吏。
(5)陵遲:衰頹。
(6)引文參見《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7)張湯(?~公元前115年):漢時杜陵(今陝西省西安市東南)人。武帝時任御史大夫。後為朱買臣等所陷,自殺。趙禹:漢時。。(tái臺)(今陝西省武功縣西)人,武帝時任御史中大夫,與張湯論定律令。為人廉潔,行法酷急。
(8)惠:通“慧”。
(9)太史公序累:疑是司馬遷的《史記》。漢時《史記》尚未正式定名,所以本書中記述《史記》名稱不一律。
【譯文】
堯以美德使百姓和睦。孔子說:“孝順父母,尊重兄長到極點,就能與上天相通。”張釋之說:“秦朝那些做‘刀筆小吏’的,使秦每況愈下直到二世,秦朝滅亡。”張湯和趙禹是漢朝精明強幹的官吏,司馬遷作《史記》,把他們列在《史記·酷吏列傳》中,認為他們導致了西漢的滅亡。他們與“孝悌之至,通於神明”的人相比,誰令人義憤填膺呢?地方長官雖懂得經學是最高的道理,但不尊重學習經學的儒生,因為他們看見讀經書的儒生的能力趕不上能處理具體事務的文吏。
【原文】
34·12牛刀可以割雞,雞刀難以屠牛。刺繡之師,能縫帷裳;納縷之工,不能織錦。儒生能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學。文吏之能,誠劣不及,儒生之不習,實優而不為。禹決江河,不秉钁鍤(1);周公築雒(2),不把築杖(3)。夫筆墨簿書,钁鍤築杖之類也,而欲令志大道者躬親為之(4),是使將軍戰而大匠斲也(5)。
【註釋】
(1)钁(jué決):古代挖土的大鋤。鍤(chā插):古代起土用的鍬。
(2)雒(luò洛):雒邑,古都邑名。周成王時為鞏固對殷故土的統治,在周公主持下所築。故址在今河南省洛陽市洛水北岸。
(3)築杖:砸地基、夯土牆用的工具。
(4)合:根據文意,疑係“令”形近而誤。
(5)斲(huó濁):砍。
【譯文】
宰牛的刀可以殺雞,殺雞的刀難以宰牛。刺繡的師父能縫帳幕和衣裳,縫補破衣服的工匠不能紡織錦緞。儒生能做文吏的職事,文吏不能樹立儒生的學問,文吏的才能,確實低劣不及儒生,而儒生不學習文書,確實是高尚不肯去做。禹疏通江河,不拿钁鍤,周公旦築雒邑,不握築杖。其實,筆墨公文是钁鍤築杖之類工具,而想要使有志於大道的人親自去作文吏的具體事務,這是叫大將軍親自去衝鋒陷陣,要高階工匠親自去砍木頭啊。
【原文】
34·13說一經之生,治一曹之事,旬月能之;典一曹之吏,學一經之業,一歲不能立也。何則?吏事易知,而經學難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