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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了,那就等於已經嫁人了。我的說辭是我都說要等兩年的你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他的說辭是那好吧,那在這兩年期間,你給我你家的傳家之寶後我就可以娶你了吧——對於他這種自掘墳墓的說法,我只會兩手一攤:“我哪來什麼傳家之寶啊。”

畫畫是一件消耗體力以及時間的事情,等我笑嘻嘻地完工,抹得滿手是碳,雙腳冰涼髒兮兮的時候,兔子才在我的允許之下終於可以挪動一下他的肩膀。

我的寫實性很爛,畫技一般,於是在我的塑造之下,我畫裡的那個男人,成功長成了另外一個男人。

其實說來,畫畫與我而言的樂趣,在於成功完成一幅畫的成就感。我抱著那幅不像兔子的畫我還是笑得哈哈的,啊啊,終於找回了我自己的一點樂趣。

“雖然他比我醜多了。”兔子什麼時候抱著熱水袋站在我的身後,他說,“你很喜歡這畫吧。”

我驕傲地搖頭晃腦:“當然。”

“喜歡到可以做傳家之寶了麼。”

第五十二節:每個活著的主角結局,是成為N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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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的話。如果是在這個架空的穿越世界裡的話。我更願意選擇我的手機或者我的耳機,來作為傳家之寶。當然如果我恰好帶來了psp的話,那才是天大的幸運。

非常可惜的。因為我還沒有買psp,因為我“死”在了狐狸的山頭上,我的手機和耳機到了哪裡我無從得知了。我實在是不想將我的這樣一幅畫作為傳家之寶——雖然炭筆的炭照理說可以儲存挺久的時間?

啊啊。我根本還沒有做好生一窩娃,三世同堂的準備吧。

雖然我外表一副豪放的樣子。我的內心是很少女很含蓄的。我可以有我小學同學抱著娃衝我打招呼的準備,也不想自己就這麼H了。

或者也僅僅是我個人的內心在很黃很暴力地想著這些橋段?

在我的一次死亡過後,我覺得自己在漸漸接受“啊,我回不去了”的事實,開始覺得就這麼落入俗套,和眾多女主角一起在這個時代,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吧,只是穿越小說裡沒有教過我會洞房,不會教我H。

而這一點,我很介意。

我好像還沒有跟兔子正式地手牽著手,在夕陽西下的時候浪漫地散散步,順便在餘輝剛好照耀到我整張臉的時候,兔子一陣心動,然後俯下身來親我一口。這些根本都還沒有過,怎麼能就這樣坦率又直白地成親之後送入洞房,直奔三壘。

這一點。我實在很介意。

雖然現在的我還不至於生活在,四處冒著粉紅色泡泡的世界——至少這陰冷的天氣讓我粉紅色不起來——不過我多多少少有身為女性的羞澀。

兔子的想法我不得而知。只是照理說來他認為我們直奔三壘,也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畢竟他深受這個時代思想的影響。

兔子當然不會明白我糾結的內心,他在樂此不疲地用劍劈柴,一個劈一個準地堆起來當柴燒,雖然我完全不能明白他怎麼可以在劈柴之中找尋到樂趣——所以某種意義上來說,我總算是合了我的心願:啊,我找到了一個樵夫。

鑑於兔子可以在劈柴上找到樂趣,我也試圖在做飯上找尋到樂趣。

首先沒有電飯煲,而兔子也是從小不沾手廚房,我們的住所也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就算是要到最近的地方去趕集,也必須要兔子施展輕功的程度,雖然兔子也一度要求我一同出遊,一度擔心我的安全問題。

而我不希望他上揹我,下抱洋蔥艱辛地行動。那樣太不具有美感了。

在我艱辛地研究之下,終於能夠成功地將飯從半生不熟到全熟,這著實花費了我不少功夫,在我已經成功忘卻了我所經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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