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2/5頁)

男同學正在高談闊論,不時發出一陣陣浪笑。我和劉美麗在離他們不遠的地方坐下。

“秦部長,你摸謝楠的□□她不會不知道吧?”

“嗨!她只顧跳舞了,我就趁她動作大的時候□□的撈一把,那倆大□□,哎呀!那個柔軟啊!別說摔幾下,就是摔死都值啊!”“大排”很享受的的眯起了眼。真賤!

我早就想過去揍他一頓。我還沒來得及動,劉美麗就騰的一下站起來,端著還沒吃幾口的一盤飯菜,走到“大排”身後,“呼啦”一聲把一盤飯菜統統倒在大排的頭上:“‘大排’,這個是不是更柔軟啊?”

“你混蛋!”“大排”可勁扒拉著一頭一臉的飯菜,扭頭驚恐的看著劉美麗。

“你才是標準的混蛋,大庭廣眾之下,侮辱女同學,走吧,到學生處評評理。”

“劉公公,算你狠!”“大排”捂著一頭飯菜的臉落荒而逃。

“有種別跑,打不死你。”劉美麗又攆出去好遠。

我趕快叫住他:“算了,窮寇莫追!行啊,劉美麗,真漢子,以後看誰還敢叫你劉公公。”

“無所謂,我才不在乎呢,願叫什麼叫什麼,我就是我。”

“今天表現不錯,晚上讓謝楠請客,說!想吃什麼?我做主。”我拍拍胸脯。

“真請啊?”

“當然了,中午飯都當武器了。晚上給你補回來,想去哪兒?說!”

劉美麗認真地說:“要請的話就別出去了,去咱們沙龍吧。”

“行 !你只要不嫌棄太簡單就成。”

“成!挺好,一舉兩得,既請了客,又捧了場。”

“那就這麼定了。”我拍拍他的肩膀。

“沙龍”是我們學生會的下設機構,本來“沙龍” 是法語“Salon”一詞的音譯,中文意即客廳。現在百度的解釋是:原指法國上層人物住宅中的豪華會客廳。從十七世紀,巴黎的名人常把客廳變成著名的社交場所。進出者,多為戲劇家、小說家、詩人、音樂家、畫家、評論家、哲學家和政治家等。他們志趣相投,聚會一堂,一邊呷著飲料,欣賞典雅的音樂,一邊就共同感興趣的各種問題抱膝長談,無拘無束。後來,人們便把這種形式的聚會叫做“沙龍”,並風靡於歐美各國文化界,十九世紀是它的鼎盛時期。改革開放後,西風東漸,在上海等大城市也漸成風氣。

正宗的“沙龍”有如下特點:1。定期舉行;2。時間為晚上(因為燈光常能營造出一種朦朧的、浪漫主義的美感,激起與會者的情趣、談鋒和靈感);3。人數不多,是個小圈子;4。自願結合,三三兩兩,自由談論,各抒己見。

我們這個充其量算改良“沙龍”,算一非盈利組織吧,其實就是一個小酒吧,設在綜合樓一樓,有100多平米。主要是給同學們提供一個討論問題、碰撞思想的場所。其實年輕戀人也經常光顧。“沙龍”提供平價的酒水和小食品 ,原料由後勤處計劃供應,基本沒有成本核算概念,所以基本上是一個賠錢買賣,每年後勤處都要補貼三到五萬元。

說是小酒吧,其實什麼都有,硬體也不錯 :製冰機、咖啡機、調酒設施一應俱全。後勤處黃老師說當時這套裝置花費了二十多萬元,再加上每年還要更換一些裝置、日常補貼。“|沙龍”花費不菲。

“沙龍”由學生會生活部負責管理。我任生活部長後自然就由我接管了。每天晚上營業到10點鐘,由生活部的三個同學輪流值日,誰值日誰負責找個非學生會的同學搭班,其實就是擔任服務員。這是多年形成的規矩,也沒人質疑它的合理與否,因為人員換得很快,就這麼一茬一茬的傳下來了。也算借□□南巡講話的光吧,到我這裡進行了些許的改革:原來值日都是義務的,我向有關領導提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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