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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則伴隨著那亂七八糟的曲調,跳起了印第安舞蹈供他們觀賞,逗得眾人捧腹大笑。二哥則點上鎂光燈,拍攝下了我的印第安舞蹈。等照片沖洗出來一看,從我圍腰布的合縫處(那圍腰布不過是一塊印花布的包袱皮罷了),竟露出了一個小雀雀。頓時這又引來了滿堂的鬨笑。或許這也可以稱之為意外的成功吧。

每個月我都訂購了不下十種新出版的少年雜誌,此外,還從東京郵購了各種書籍,默默地閱讀。所以,對麥恰拉克恰拉博士呀,還有納賈蒙賈博士呀,我都頗為熟悉。並且,對鬼怪故事、評書相聲、江戶笑話之類的東西,也相當精通。因此,我能夠常常一本正經地說一些滑稽的笑話,令家人們為之捧腹大笑。

《人間失格》 手記之一(4)

然而,嗚呼,學校!

在學校裡我也開始受到了眾人的尊敬。“受人尊敬”,這種念頭本身也就令我畏葸不已。我對“受人尊敬”這一狀態進行了如下的定義:近於完美無缺地矇騙別人,爾後又被某一個全智全能之人識破真相,最終原形畢露,被迫當眾出醜,以至於比死亡更難堪更困窘。即使依靠欺騙贏得了別人的尊敬,無疑也有某個人熟諳其中的真相。不久,那個人必定會告知其他的人。當人們發覺自己上當受騙之後,那種憤怒和報復將是怎樣一種情形呢?即使稍加想象,也不由得毛髮豎立。

我在學校裡受到眾人的擁戴,與其說是因為出生於富貴人家,不如說是得益於那種俗話所說的“聰明”。我自幼體弱多病,常常休學一個月、兩個月,甚至曾經臥床休息過一學年。儘管如此,我還是拖著大病初癒的身子,搭乘人力車來到學校,接受了學年末的考試,殊不知比班上的所有人都考得出色。即使在身體健康的時候,我也毫不用功,縱然去上學,也只是在上課時間裡一直畫漫畫,等到下課休息時,再把它們展示給班上的同學看,說明給他們聽,惹得他們鬨堂大笑。而上作文課時,我盡寫一些滑稽的故事,即使受到老師的提醒,也照寫不誤。因為我知道,其實老師正悄悄地以閱讀我的滑稽故事為樂吶。有一天,我按照慣例,用特別淒涼的筆調描寫了自己某一次丟人現眼的經歷。那是在我跟隨母親去東京的途中,我把火車車廂裡通道上的痰盂當成了尿壺,把尿撒在了裡面(事實上,在去東京時,我並不是不知道那是痰盂才出的醜。而是為了炫耀小孩子的天真無知,故意那麼做的)。我深信,這樣的寫法肯定能逗得老師發笑。所以就輕手輕腳地跟蹤在走向教員休息室的老師背後。只見老師一出教室,就隨即從班上同學的作文中挑選出我的作文,一邊走過走廊,一邊開始讀了起來。他“哧哧”地偷偷笑著,不久便走進了教員休息室。或許是已經讀完了吧,只見他滿臉通紅大聲笑著,勸其他老師也立刻瀏覽一遍。見此情景,我不由得心滿意足。

淘氣鬼的惡作劇。

我成功地讓別人把這視為“僅僅是一個淘氣鬼的惡作劇罷了”。我成功地從受人尊敬的恐懼中逃離了出來。成績單上所有的學科都是十分,唯有品行這一項要麼是七分,要麼是六分,這也成了家裡人的笑料之一。

事實上,我與那種淘氣鬼的惡作劇在本質上是恰恰相悖的。那時,我被男女傭人教唆著做出了可悲的醜事。事到如今我認為,對年幼者幹出那種事情,無疑是人類所能犯下的罪孽中最醜惡最卑劣的行徑。但我還是忍受了這一切,並萌生了一種感覺,彷彿由此而發現了人類的另一種特質似的。我只能軟弱地苦笑。如果我有那種訴說真相的習慣,那麼,或許我就能夠毫不膽怯地向父母控訴他們的罪行吧,可是,我卻連自己的父母都不可能完全瞭解。我一點也不指望那種“訴諸於人”的手段。無論是訴諸於父親,還是母親,也不管是訴諸於警察,抑或是政府,最終難道不是照樣被那些深諳世故之人的強辭奪理擊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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