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來。
「周先生周太太,」他緊緊與我爹握手,「這一定是棠華了——」一邊又跟我打招呼。
他將太初自我背後拉出來,「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擁在懷裡。
一連串的大動作看得我們眼睛花。這個人,我想,他要是有機會在大觀園裡,也就是另一個王熙鳳。
敷衍客套完畢,大夥上了車子,車內先坐著一位太太,約四十來歲,雍容清雅,向我們不卑不亢地打招呼。
這一定是黃太太了,我喝一聲彩,比起她來,黃振華活脫脫變成一個滿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麼,一雙眼睛含笑地向我望來,我頓時臉紅。
太初緊緊靠在我身邊,握著我的手。
一路上黃振華那客套捧場之辭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傾囊而出,我聽得呆了,與太初面面相覷,但很明顯,我們家那兩老簡直與黃振華有相見恨晚的感覺,非常投機。
我偷偷向黃太太看一眼,她頑皮地向我們眨眨眼,我與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說:「我喜歡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請客的地方金碧輝煌,是吃中菜的好去處。
我到這個時候才看清楚黃振華的長相。他非常英俊,頭髮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種威嚴,身材保養得極佳,顯然是經常運動的結果。他精力充沛,熱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與我們談我們熟悉與喜歡的題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際人材,風趣得恰到好處,談笑風生,對任何事都瞭如指掌,如財經、政治、藝術、各地名勝,什麼白蘭地最醇,哪種唱機最原聲,遊艇多大最適宜,諸如此類。
我自然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活在我們這樣的社會中,光有學問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於大眾有什麼益處?黃振華才是社會的棟樑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黃太太真是風流人物,長長的頭髮挽一個低髻,耳上配精緻的鑽飾,臉上的化妝濃淡得宜,態度溫柔可親。
她輕輕為我們佈菜,「多吃一點竹筍燉雞,味很鮮。」
或是,「他真吵,別去理他,你們管你們喝湯。」「他」指的自然是黃振華。
菜實在美味,我從沒吃過那麼好的中國菜。酒也好,從不知有那麼香的白蘭地,我頗有樂不思蜀的感覺——不想回美國小鎮的窮鄉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灘處,譬如說,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過靜寂的生活,閒時跟黃振華這樣的親友出來熱鬧喧譁吃喝,豈不是妙得很。
到最後,黃振華送我一隻手錶作見面禮,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點酒,精神比較鬆弛,她一張臉紅撲撲地,益發像朵玫瑰花。
黃振華說:「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兒都那麼大了,眨眼間的事而已。」
黃太太端詳太初,她說:「像是像,可是……」她側側頭,「並不是一個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興。
「可是,」黃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顆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淚痣,故此除掉了。」
黃太太若有所思,點點頭。
散席走到門口,黃振華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說:「你記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長那麼大了,訂了婚了。」
那個叫「家敏」的男人抱著一個小孩,聞言朝太初看來,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動了。
他身邊尚有三四個粉妝玉琢的孩子,可愛無比。他說:「傭人請假,老婆與我只好帶孩子出來吃飯。振華,你替我約個日子,我們一家請小玫瑰。」
「好好,」黃振華一半是酒意,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