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媽出來送行,送到車站,執著他的手說:“真不去看你哥?”又說:“老村都成荒村了,大家都搬出來,你回去作什麼?”
回去作什麼?
厭惡喋喋不休的人群,厭惡嘈雜的車流,厭惡裝腔作勢的男人女人,厭惡蠅營狗苟,諂諛獻媚,奸詐陰險的百態眾生。
“汪汪”
黃胖吃著冷飯,不時抬頭叫喚兩聲,搖動尾巴。
龍雲沁蹲下身,撫摸它的小腦袋瓜,手腕上的貫珠手鍊蹭過黃胖毛茸茸的耳朵。黃胖歪著頭,似乎很享受。
“吃吧,明日下溪抓點小魚,給你改善伙食。”
彷彿聽懂人話般,黃胖低頭將缽中不多的飯粒舔掃乾淨。
身份卑微,價格低廉的土狗,易養活,不挑食,無需花費什麼時間去照料。黃胖沒有狗糧,好在有個溫暖整潔的狗窩,一身乾淨的毛,看著挺健康。
早早將木門拴上,此時還不到9點。已經習慣了都市夜晚生活的人,很難熬過鄉村夜間的無趣。
舊桌上的膝上型電腦,閃著藍光,風扇照舊嗡嗡叫喚。龍雲沁登上網,刷開微博,提示一條評語。點開,是秦啟明的評語,寫著:“就看不慣你裝文藝裝憂鬱,搬回深山老林,活還做嗎?打算找死嗎?”莞爾,這傢伙總是這樣,從不說好話,非常討人嫌。“你不也沒餓死。”剛重新整理,就看到回覆了。“我這種不可複製,我是為了避免餓死才搬去鄉下減少消耗。”龍雲沁回:“我也是。”
我也是啊,秦啟明,我是為了不在那龐大繁雜,如同迷宮般的大城市裡絕望死去,而躲到這荒山野地裡。你是求生,我何嘗不是?
重新整理了兩次,秦啟明不再回復。
沉默的秦啟明,穿著身吊袋牛仔褲,袖子挽得老高,衣身上下,從衣領到鞋子,都是斑斕的顏料殘跡。他有張消瘦英俊的臉龐,一副寬大運動員般的骨架。
☆、雲青欲雨 第一章 (中)
是什麼時候認識秦啟明的,仔細盤算起來,時間不長。那是在一次當代油畫拍賣會上,剛進拍賣會大門,秦啟明便迎上來,遞過名片。那人沒接,與他並肩的龍雲沁抬手接過。當時的秦啟明西裝革履,意氣風發,張揚狂妄。
第一次相逢,龍雲沁無疑對秦啟明的印象不好,但他本身專業與美術息息相關,他看得到秦啟明的才華——在他那兩幅無人競價流拍的畫作中。才華,這是當時在場的那堆爆發富們,最不在乎的東西。
才華?何等微弱,沒用的東西,沒有媒介,它就是空氣般虛無。即使有了媒介,破琴數百,牛也還是牛。而沒有名氣,沒有人脈,得不到重視,缺乏機遇,縱使伯樂在場,也要失之交臂。
那人花費數百萬,拍下一幅先鋒大作,畫家大名鼎鼎,國內外獲獎,眾人趨之若鶩。龍雲沁欣賞不來它,他知道那人也是看不懂它有什麼超絕處,而且壓根對繪畫沒有興趣。那人看到的是畫家的名氣,這樣一幅當代名家的畫作,懸掛在大廳,足以彰顯主人的身份。因名氣而尊貴,因尊貴而價值不菲。
在旗族服裝工作室裡,龍雲沁當著助手,說是助手,不如說是跑腿。這間著名工作室裡的設計師要麼有海外鍍金的學歷,要麼在業界有名氣。龍雲沁只是個學歷平庸,不起眼,沒有任何人脈,無人賞識的後生。他能一眼辨認出時代服飾的錯誤設計,卻沒有話語權去糾正“大師”的荒謬處。他熟悉各種古代現代紡織品,卻只能沉默無言在旁觀看。他敏感細膩,他知道在別人眼中自己性情太過溫和,看著有些傻氣,但他並不是個蠢笨的人。他也有能力攀爬,也有能力將他人踐踏於腳下,這取決在於他願不願意使出心機,取決於他是否會丟棄自幼否決的勾心鬥角。
人不總是正直的,這取決於誘惑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