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發現他的腿和腳竟然能夠移動。他感覺自己好像在深水中舉步,淹溺在蕾馨的啜泣聲中。四周的人好像在竊竊私語,他不知道他們在說些什麼,也不在乎。
一切都結束了。結束了。她恨他,他對她說謊,一再隱瞞真相,她為此而恨他。他不能責怪她,甚至不能責怪傑克,雖然他很想那麼做,但又有什麼用?現在,一切都不重要了。
他機械地走出那家療養院。他在門口停立片刻,不知道自己到底應該去哪裡,以及如何去,然後,他想起來。他的家庭在土沙市,不是嗎?他穿過草坪,走進街道。他沒有開車來嗎?口袋中的鑰匙好像突然變得沉重無比。他轉回身子,看到那部卡車,並從口袋裡掏出那把鑰匙,把它放在座位上。他的手正在發抖,他的身體也在發抖。如果他不趕快離開,一定會當場崩潰。
他木然地轉身走向公路。他可以走上81號公路,搭個便車離開,但是廠去哪裡呢?往北去土沙嗎?不,他不要回到那裡,永遠也不要。可是,他還能去哪裡呢?往南去德州?他搖搖頭。巴黎應該會很美,春天的巴黎。他愛那裡,可是,他一直以為他不會獨自回去。他以前為什麼沒有了解到他有多麼孤獨呢?他從來不曾感覺孤獨,直到他擁有並失去——蕾馨。
事實上,在認識蕾馨之前,他一直把全部精力放在他的家庭問題與挫折之中,任憑它們埋沒他。他真是一個傻瓜,一個超級大傻瓜!他設法把他的思緒轉向其他事物,去思考、去計劃,可是,那股痛楚是如此強烈。他終於放棄努力,任由他的腳帶著他走向任何地方,反正,一切都不重要了。
蕾馨哭泣著,直到她的淚水流盡,直到託比變得不耐煩,並強迫她坐到床邊的椅子上。她為什麼沒有察覺呢?她問自己,即使是最笨的人,也能看出他的意圖。從一開始,一切似乎就顯得太過美好,不像是真的。一個像他那樣的男人,有那樣的長相、才智和能力,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根本不可能天天在街上游蕩。哪有流浪漢會戴金邊眼鏡呢?傻瓜才會接受他那些不合理的解釋。更糟的是,只有傻瓜才會那樣投懷送抱,幾乎是乞求他跟她做愛?這些念頭帶來更多的淚水和啜泣。
託比皺起眉頭,等待她停止。“我從沒看過你哭得這麼厲害,”他在她終於停止哭泣後,說道。“你一定非常愛那個男孩兒。”
她搖搖頭。“不,我不愛他。”
“真的嗎?”
“不再愛了。”
“那為什麼?”
為什麼?“我氣瘋了。這就是為什麼。我氣瘋了,而且我好難為情。”
託比輕搔他的下巴。“你當初不可能知道他的意圖,所以,有什麼好難為情的?”
她真的說過那句話嗎?她真應該咬住自己的舌頭。現在,她必須如何解釋呢?“因……因為他佔……佔我的便宜。”她解釋,但很快心虛地臉紅,迪克並沒有真的佔過她的便宜。“”他為了救傑克而來,一定以為他能夠改變我的證詞,並洗清他弟弟的罪名。“
“你的證詞?”託比嗤之以鼻。“你根本不在場。”
蕾馨咬住下唇。“可是我在,爸,我就在鐵門後面的儲藏室裡,我聽到一句話,在傑克開槍打你的時候,我根本沒有想到,我以為……”
“傑克?”託比朝她眨眨眼睛。“可是,傑克沒有開槍打我啊,女兒。”
“你說什麼?”她無法相信他在說什麼。“我聽到了,爸,我聽到你罵他,然後隆尼……我確定那是隆尼的聲音—說道:‘傑克,不要!’然後槍聲響起。”
託比聳聳肩。“對,差不多是這麼一回事,可是,開槍的人並不是傑克。”
“見鬼了,那個傑克跳到我們倆之間!好像想替我擋槍子兒,我一直在猜測是他救了我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