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夫,十九歲,德依拉難民營居民所殺。後者曾因盜竊和妨害社會的行為遭到警方拘捕。阿卜杜拉提夫的屍體是在西爾旺村附近一處樹林中發現的,由受害者的一個哥哥安沃&iddot;瑞斯馬威,二十歲,埋在那裡。瑞斯馬威也曾被警方記錄在案,他承認為了給其妹的名譽復仇而殺死了阿卜杜拉提夫。他目前處於警方監管之下。&rdo;
&ldo;這次調查是在探長丹尼爾&iddot;沙拉維領導下和副警務官勞孚爾監督下,由重案組的幾名探員進行的。&rdo;
公共關係學,丹尼爾想。在報紙上登出名字來。他把宣告放在桌子上。
&ldo;怎麼樣?&rdo;勞孚爾問。
&ldo;很忠於事實。&rdo;
勞孚爾喝了點蘇打水,看著瓶子,彷彿拿不定主意該不該給丹尼爾倒點,然後決定免了,說:&ldo;忠於事實。&rdo;
他向後靠在椅子背上,盯著丹尼爾,等他再說點什麼。
&ldo;是份很好的宣告,應該能讓報界高興了。&rdo;
&ldo;能讓你高興嗎,沙拉維?&rdo;
&ldo;我對這個案子還有保留意見。&rdo;
&ldo;那把刀?&rdo;
&ldo;是其中之一。&rdo;阿卜杜拉提夫的武器刀片又厚又鈍。與菲特瑪屍體上取下的傷口模型毫不相稱。
&ldo;他是個攻擊性很強的人,&rdo;勞罕爾說,&ldo;帶著不止一件武器。&rdo;
&ldo;病理學家說菲特瑪身上至少用了兩種刀,這就是說他至少帶了三把刀。如果沒有其他疑點的話,僅這一點我還是可以勉強接受的‐‐他把殺人用的刀藏起來了或者是賣給其他人了。真正讓我心煩的是這個案子的依據:我們幾乎完全依賴於她哥哥的故事。如果去掉他告訴我們的話,就再也沒有真正的證據了。沒有阿卜杜拉提夫到斯格柏斯山上或附近的證據,沒法解釋他是怎麼上去的‐‐為什麼他要把她丟在那兒。從菲特瑪離開修道院到發現屍體之間至少有二十個小時,我們不知道在那段時間裡他們做了什麼。&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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