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有架勢地先介紹了一下關於震大集團董事會的表許可權制,其實關於震大集團的某些公司條款是大家原本就知道的,只是張偉在訴說商業計劃的前提下,必須先說這個。在震**的條款數目中一共有十四條,其中第五條到十二條因為解益處股份比較多已經名存實亡,但是有幾條是張偉接下來要用得上的。
震**第二條是實質對股東表決權給予限制,按照該條規定,單一股東持有震大集團股份超過總股本20%的,其表決權以全部表決權的20%為上限,而且,某個股東的關聯公司或個人持有股票也被視為該股東實際擁有,而震**第三條規定,按照股份法規定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四分之三多數透過的決議,在震大公司需要五分之四以上多數方可透過。
換句話說,只要擁有震大集團20%股份,便可以阻止股東大會透過中藥決議。
以上規定對為了對大股東解益處的權利進行極大限制,畢竟解家佔有的股份實在太多,如果不加以限制,那麼震大集團就變成解益處一個人玩耍的公司了。
“所以,從根本上來說,震**是為了保護公司不被人收購和一個人操縱設立的。”張偉緩緩地訴說,“不過呢,我要利用的正是震大集團這條公司法規,因為一旦我掌控超過震大集團20%的股份,那麼就可以讓他們極度難受,想要好受,只能給予我想要的東西。”
索羅斯靜靜地聽著。
吉姆。羅傑斯也一直沒有看別的地方,全程盯著張偉看。
還有幾個人,拿著筆和本子,好像在記錄著什麼有用資訊。
等到張偉說完這一段,索羅斯對著其他對沖基金的人看看,他們臉上都認可張偉所說的,知道是有可能完成。
四十多歲的格里芬女士道:“構思不錯。”
“是的,一旦你能夠掌握震大集團百分之二十以上股份,那麼他們就將受到你的制肘。”雷伊。達里奧點頭道。
克里夫。阿斯內斯看看張偉,“你分析的非常到位,說實話,我以前都沒注意到震大集團有這麼幾條規定。”
索羅斯直指關鍵道:“現在我們要做的是如何讓你獲得百分之二十股份,讓我做空、買進再做空從中獲利。”
還有其他人也在發表著各自看法,他們討論的非常激烈。
一時間,這些對沖基金的大佬們都商量起來,張偉靜靜地看著,也不著急訴說自己的計劃,他知道,這些人都是金融行業的大拿,或許聽聽他們意見也不錯。
一幫人都說著各種方法讓張偉入股震大集團。
剛開始他們和張偉不太熟悉,說話都不太多,現在聊多了,他們也就放開了。
一少婦樣的金融人道:“我覺得有點可能,只不過要用點暗渡陳倉的計策。”
張偉笑著詢問道:“比如說什麼樣的暗渡陳倉計策呢?”
格里芬女士接過話,道:“比如說採用換股的形式,你把銀龍魚的股份拿點出來,和震大集團換股,不需要多,只要能夠換到5%的股份,那麼接下來你可以慢慢增持股份,一直到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雖然用的時間長一點,但是確是最穩妥的辦法。”
張偉自然常規時期這個辦法可行,但是現在他和震大集團不對付,並且也熬不住用幾年時間去獲取20%的股份,直接道:“我和震大集團有矛盾。”
“有矛盾沒關係,如果我們這些人出面的話,相信震大集團會願意拋棄和你之前的矛盾,從而進行換股。”格里芬女士很自信,捧起咖啡吹了口氣,“除了這個途徑,你還有別的辦法獲取震大集團股份嗎?我知道有些非常規手段,只是實施起來恐怕代價比我所說的大多了。”
聽到這裡,張偉微笑著對她點點頭,其實心裡卻有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