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些贓款都貪汙自中國民眾,理應物歸原主。
必須看到的是,加成為貪官樂園更多源於體制疏漏,不僅中國貪官,其它各國的貪官、犯罪分子甚至恐怖分子也常利用此疏漏混入加拿大,然後利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寬鬆機制進入美國,“911”之後美國就曾宣稱,許多基地分子利用加拿大作跳板轉入美國境內,前不久美國收緊美加邊境檢查,令加全國掀起補辦護照狂潮,加在移民和邊境控制上的漏洞難辭其咎。上述種種都表明,補上機制漏洞,讓貪官和其它越境潛逃的犯罪分子得到應有懲處,不僅對中國這樣的受害國有利,也同樣對加拿大有百利而無一害。
此次高山案件中,加警方態度較為積極,不但及時向中國警方通報情況,而且在判定高山可能脫逃時採取了果斷措施,在提交給IRB的證詞中也明確指認高山等為“犯罪集團成員”;而加政府對此則態度曖mei,加拿大移民部負責出入境事務發言人安德森23日曾對CBC電臺表示,高山被拘捕“和中國警方通緝令無關”。
儘管由於體制差異,加拿大司法獨立,政府不能對高山遣返裁決施加直接影響,但其態度和傾向,無疑將對案件的進展、效率和結果產生重大影響。目前看來,第一個標尺就是3月6日的判決結果,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和諧不是一層皮】………
今年春節晚會的主題是和諧,據筆者不完全統計,總共33個大節目中直接以“和諧”命名的就多達9個,“和諧率”高達27。27%,節目內容中包含和諧兩個字的更超過70%(幾乎所有非港臺人士表演有臺詞的節目都概莫能免);6位主持人串連詞“和諧率”(每次出場提和諧二字的機率)不會低於80%,五幅串場春聯(包括說砸了的那幅)“和諧率”更高達100%。
照理說這樣高度“切合主題”的晚會應能達到很高的共鳴和認同度才是,但從晚會播出後的反應看卻是褒貶都有,評價不一,而且不論是褒是貶,大多圍繞著節目本身是否動人、哪個節目編排更好、演員表演是否達到期望值、晚會形式是否應變革,等等等等,卻對貫穿晚會始終的“和諧”主題反響寥寥,至少是印象不深吧,不論對晚會節目、演員選拔乃至晚會形式本身作何評價,單就晚會主題的表達和觀眾接受效果看,應該說是未達到初衷的。
原因當然不是演員不賣力:春節晚會一年一度萬眾矚目,篩選之嚴格更有目共睹,且不說反覆排聯之艱難,除夕不能闔家團圓之辛苦,單說馮鞏一口氣灌下的四碗涼水,零點“搶詞”事故發生後臺上臺下有關人員手裡的一把冷汗,就足以讓人記住這偌大的苦勞;也不能說編導對和諧主題不盡心、不突出:這個比例已經勉為其難,再增加,怕演員沒法演,觀眾也沒法看了。
問題在於,和諧是一種氛圍,一種精神,一種境界,而不是一張“形而上”的皮。遠的不扯,具體到春節晚會上,晚會的節目能讓觀眾愛看,觀眾的好惡愛憎能直接反應到節目單和演員的安排、表演上,這是和諧;對觀眾關注的話題多下筆墨,對觀眾們牽掛的人和事多加留意,這是和諧;笑老百姓想笑的,哭老百姓想哭的,惦記老百姓想惦記的,這是和諧;觀眾們能為節目所吸引、所打動,為精彩處不約而同一喝采,於針砭時弊處盡在不言中會心一笑,這也是和諧。
古人寫詩講究含蓄寄託之美,一首寫“*”的詩往往通篇無一“春”字,而讀罷全篇,*自在眼前。春晚也不例外,倘在節目安排、表演中努力做到上面那些,哪怕整場四個半鐘頭一次“和諧”也不提,觀眾們也自然會深深感受到和諧之樂,和諧之美的。
如果不在節目內容、立意上下功夫,而只是把“和諧”二字像貼膠布一樣粘在表層,那效果就會大打折扣,甚至適得其反。當喜愛戲曲的觀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