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案發現場有一條70公分的沿湖步行瀝青道,瀝青道的右邊是草地,左邊也是草地,左邊的草地大約三米寬,而後是一個45度的斜坡草地,下面是湖邊。湖邊以沙石為主,一列路燈位於左邊草地,在夜間也可以為湖邊提供照明。
梁襲實驗了一下,以他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在瀝青道步行時,看不見湖邊,勉強能看見湖水的邊緣。每一百米有一個混凝土臺階通向湖邊,湖邊設立有警示標牌。
小羅在下,梁襲在上,兩人步行到了案發地點匯合。現場已經處理完畢,不過還佈置警戒線沒有撤除,一名巡警在附近負責看守警戒線,估計很快就會收到撤離命令。
小羅道:“誣陷者不可能比獨眼更快到案發現場,還和死者聊天,點菸。即使使用消聲器,在安靜的夜晚,獨眼在附近的情況下,不可能沒有察覺。”
梁襲同意,提出新的假設:“除非獨眼不是去案發現場。”
小羅看遠處的一家路邊咖啡攤,道:“審訊錄影差不多過來了,喝杯咖啡?”
……
散步!獨眼龍回答審訊官時,告訴審訊官,昨天心情不好,於是到肯德公園散步。他把手槍留在車內,為什麼留在車內?獨眼龍回答,他習慣不配槍輕鬆散步。問獨眼散步路線,獨眼回答沒有路線,隨意走走。
沿湖邊嗎?或許是,或許不是。
有發現槍支被使用過嗎?沒有。
關於你和蒙達的恩怨有描述錯誤嗎?沒有。
你是什麼時候知道蒙達死亡?今天你們找我的時候。
昨晚幾點回家?十二點左右到家。
你妻子說你沒馬上回臥室,而是在客廳喝了幾杯威士忌?是的。
為什麼?心情不好嗎?是的,所以才去散步。
梁襲和小羅坐在一邊草地上看完審訊,梁襲道:“很隨意,他一點都不擔心,完全是在搪塞。”
小羅同意,提出自己意見:“如果是謀殺,為什麼獨眼心情會不好,回家後一個人在客廳喝一杯?應該很高興。”
梁襲道:“我更奇怪是為什麼獨眼不說實話,是不是不能說實話?如果昨天他到公園目的不是殺死蒙達,那麼必然是去做另外一件不可見人的事。”
小羅介面:“誣陷者知道這個資訊,於是想辦法利用了這一點。”
梁襲道:“我們從誣陷角度去看本案,誣陷者為什麼要冒險用獨眼的槍?誣陷者目的到底是為了殺死蒙達,還是為了誣陷獨眼?如果只是為了殺死蒙達,沒必畫蛇添足,添的不是一般的足。”
小羅道:“也許,也許不僅為了殺死蒙達,也要栽贓獨眼。”
梁襲道:“從你的這個解釋推理,蒙達和獨眼是一個陣營的人。他們的敵人殺死了蒙達,栽贓了獨眼,瓦解了他們的陣營。”
梁襲問:“假設就是獨眼殺人呢?為什麼你不相信獨眼殺人?”
小羅解釋道:“因為獨眼殺人手法太拙劣。他的手,腳,頭,路邊撿到的樹枝都能做為兇器,為什麼非要用自己的配槍去殺人?我再分析消聲器,搜查沒有找到消聲器,獨眼官方用槍沒有配備消聲器。帶消聲器,說明獨眼預謀殺人,他腦子壞掉了?用自己的槍去預謀殺人?如果獨眼是激情殺人?他怎麼會帶上一個消聲器?”
梁襲道:“我始終覺得誣陷成本太高,風險太大,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誣陷的前提要將獨眼單獨約出來。還要讓獨眼將手槍留在車內。是誰有這麼大魅力呢?為什麼獨眼不能告訴審訊官實情呢?”
小羅問:“你認為?”
梁襲道:“從犯罪行為和成本與利益來說,我認為真相是獨眼擊殺了蒙達。”
小羅有些激動:“我剛才問了好多問題怎麼解釋呢?獨眼殺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