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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告訴他,不過你真會編故事。&rdo;

&ldo;這不算什麼。有次我去殺一個黑道大姐頭,那個故事才精彩。他走運了,通常聽我編故事的物件都活不了太久。&rdo;

一滴水從天空落下,麥克抬頭看了看。

&ldo;下雨了。&rdo;

路上的行人都彷彿沒有察覺,冬天的雨不是那麼猛烈,細密的雨點要過很久才能把地面弄濕。艾倫往路的中央看去,這裡距離內麗小姐槍店不遠,只隔著三條街。

他說:&ldo;走吧,我們回去了。&rdo;

第37章 黑暗之王

他徒步走向小巷深處,巷子裡仍然充斥著一股難聞的酒氣和嘔吐物的酸氣。

實在難以理解一家好餐館開在這種地方的心態,而且其中還有個無助的老人死在店裡的故事。不過人們往往就是喜歡逆反,來這裡吃飯的客人年輕者居多,死亡離他們很遙遠,髒亂和頹廢或許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他也不例外,喜歡這樣陰暗的小巷、冷空氣、陰雨天、潮濕路、流浪漢、酒鬼、皮條客、娼妓、毒販、癮君子。他曾在這種地方混跡過蠻長一段時間,直到他發現殺人可以解決一切問題。

那個拿著空酒瓶的醉鬼仍然坐在自己吐出來的髒東西上,兩眼發直,不知道在想什麼。

看見他走進巷子,流浪漢先對他的鞋子打量了一會兒。小巷裡的髒水濺到了他的皮鞋,本來鋥亮的鞋子上沾了幾點泥垢。

酒鬼抬起頭看看他,似乎認出了他,高興地舉起空酒瓶晃了晃說:&ldo;是你。你要請我喝酒嗎?你把酷克弄哪去啦,他是不是在為你幹活啊。&rdo;

流浪漢試著自己站起來,伸手去拍拍他的肩膀。他讓開了,酒鬼撲了個空,差點又摔在地上。

&ldo;我跟你說,我比那個酷克聰明多了,他外號裡有個酷字,可是根本不行。我也可以給你幹活啊,跑腿、要債、送&l;貨&r;、拉皮條什麼都行,你看起來就是個幹大事的人呢。&rdo;

他沒有出聲,在流浪漢第二次撲過來時,伸出一隻手,抓住了對方的脖子。

酒鬼瞪大眼睛,吐出舌頭,口水流下來,可見他的手勁有多大,一下子就讓人窒息了。空酒瓶砰一聲掉在地上摔成碎片,他沒花多少時間,鎮定得就像在路邊等車一樣。這個角落正對著對面的餐館,隨時都可能會有人推門出來看到他的殺人勾當。但他一點也不慌張,乾淨利落地辦完事,鬆開手,拿出手帕擦了擦手背上的口水。

流浪漢就這麼死掉了,倒在地上,看上去像酗酒過度醉倒街頭。如果沒人多管閒事,恐怕得過好幾天,屍體開始發臭才會有人懷疑他死了 。

他不太關心這些,通常他殺掉一個人,都會在報紙或新聞上得到訊息,附上幾張打了馬賽克的照片,一段極富感染力的文字。

有時他很享受這樣的訊息,有時又有些反感。不過這和眼下的事無關,一個酒鬼,誰又在乎他的生死。

他離開小巷,走得一點也不匆忙,穿過街消失在因為下雨而行色匆匆的人流中。

這時從小巷的另一頭冒出一個孩子的腦袋,他長了一副可愛的模樣,面板黝黑,裡頭穿著件骷髏t恤,外面套著兜帽夾克,褲子上掛著幾根不同顏色的繩子,完全是一副街頭小混混的打扮。看到倒在地上的流浪漢,小傢伙的腦袋往外伸了伸,似乎想看看兇手的模樣,可不知是因為膽怯還是別的什麼原因,最終他改變了主意。

這無疑是個明智的決定。

瑞普利被電話鈴聲叫醒,沒來得及吃早餐就匆匆趕到現場。

雖然死的只是個流浪漢,瑞普利也沒有覺得這是小題大作。他戴上手套,檢視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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