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所謂給事中這個職務,在現在來說,就相當於紀檢幹部。不過他們的地位可比現在的紀檢幹部高多了。而且當時大明朝的紀檢幹部有制度保障。雖然只有七品的官位,但是呢,他們想罵誰就罵誰,想怎麼罵就怎麼罵,皇帝都拿這幫人沒什麼辦法。
    程紹在這個很牛的位置上,充分的表現了他拉人結黨,經營東林黨勢力的本性來了。當時,負責徵收稅務的太監,也就是今天的國稅局吧。因為當地的官員和豪紳勾結拒絕納稅,所以就向中央政府進行了控訴。
    這種事情呢,別說是在大明朝了,就是在現代,拒絕繳納國稅,這事情怎麼也說不過去。但是呢,東林黨代表的就是大地主和大商人的利益。面對大地主和大商人與國家利益之間的矛盾,程紹堅決的站在了大地主大商人一面。
    山西稅使張忠劾夏縣知縣韓薰,程紹“特疏申理”,上書自諸津要。同朝好友相勸斂筆,紹言:“食皇家祿,就得上報國家,下安黎民,安能顧個人生命安危。”帝怒斥,遂被削職為民。
    用今天的話說,程紹可以說是吃著大明朝的飯,砸著大明朝的鍋的典型了。別說是在大明朝這個時代,就是在現代社會里,這樣的屁股坐歪了的官員也肯定會被革職。結果,萬曆皇帝真的就將其免職了。
    從此之後,程紹回到老家,在家裡一呆就是二十年的時間。
    在家待著這二十年,程紹也一直沒老實。史料上說,他一直在倡導復興古學,改良政治。在文學上,他強調詩文創作應該服務於現實政治鬥爭。因此,他的作品大多內容充實,雄健渾樸,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
    實際上,程紹就是在家裡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組織了一批文人,成天的以復興古學為名議論政治,搞違法組織活動。
    到了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程紹被召回京,起用太常寺少卿,掌管祭祀、禮樂。天啟四年(公元1624年)的時候,程紹就當上了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
    從泰昌元年到天啟四年這五年的時間裡,大明朝的三任首輔大臣,葉向高、韓爌、朱國禎都是著名的東林黨代表人物。那麼,程紹從一個閒置了二十多年的七品官,一下子變成了一個正二品的地方大員,到底是什麼原因,我們就可以想的明白了吧。
    從程紹的履歷上看,他的從政經驗,正經八百的還真就是他二十年幾年前的那幾年的政法委書記的經歷。對於地方事務,實際上這個程紹是一竅不通的。說他是個靠著東林黨關係上來的草包,那是一點兒也不會冤枉他的。
    史料記載,程紹在河南巡撫任上最大的舉措就是,“按時接受軍隊所需糧草,為防出現問題,還將糧草存入洞穴內。按照軍隊編制,核實治理,平日裡再三教育守備人員,對糧草要加強警戒。”
    一個集河南省一省黨政軍大權於一手的河南巡撫,在他任上能夠留下一筆的,居然是能夠教導部隊挖洞存糧。這也真的夠讓人無語的了。
    而從另一個方面講,僅在程紹任河南巡撫的1624年一年裡,復興會就從河南省接納各種災民難民六萬多人。從這個角度上我們也可以看出,程紹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