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別人的東西。桓君山的《新論》、鄒伯奇的《檢論》,可以稱為議論。現在來看《論衡》和《政務》,是和桓、鄒二人的議論是同類的,並不是所說的創作。開創性的另作,從前根本沒有的,如倉頡創造文字,奚仲造車這才是創作。《易》說伏羲製作八卦,在此以前沒有八卦,伏羲製作了它,所以稱為創作。周文王把八卦畫出來,自己推演成六十四卦,所以稱為推衍,說《論衡》的寫成,像推演六十四卦一樣,但又不是如此。六十四卦是根據圖象擴充套件而增生出來的,它的卦增加,它的數就多了。現在《論衡》只是針對世俗之書,考訂它們的真偽,辨別它們的虛實,並不是始創另作,在之前毫無依據。儒生對先師的說法追問責難,文書律令之吏對獄卿的判案覆核考查,說《論衡》是創作,那麼儒生、文吏的做法也是創作嗎?
【原文】
84·6上書奏記,陳列便宜,皆欲輔政。今作書者,猶書奏記,說發胸臆,文成手中,其實一也。夫上書謂之奏,奏記轉易其名謂之書。建初孟年,中州頗歉,穎川、汝南民流四散。聖主憂懷,詔書數至。《論衡》之人,奏記邵守,宜禁奢侈,以備睏乏。言不納用,退題記草,名曰《備乏》。酒縻五穀,生起盜賊,沉湎飲酒,盜賊不絕,奏記郡守,禁民酒。退題記草,名曰《禁酒》(11)。由此言之,夫作書者,上書奏記之文也,記謂之造作(12),上書上書奏記是作也(13)?
【註釋】
上書奏記:指官吏給皇帝、上司寫的奏章、報告。
便宜:應採取的政策和措施。
據遞修本,“書”字前有“上”字。
建初:漢章帝年號,公元76~88年。
中州:即中土,中原,今河南一帶。
穎:當作“潁”,形近而誤。潁川:郡名,在今河南中部。汝南:郡名,在今河南東南部和安徽西北部。
聖主:指漢章帝。
以上事參見《後漢書·章帝紀》。
《備乏》:王充的一篇作品,已失傳。
縻:通“靡”。浪費。
(11)《禁酒》:王充的一篇作品,已失傳。
(12)“記”字衍,當刪。
(13)“上書”二字誤重,當刪去其一。
【譯文】
給皇帝、上司寫奏章、報告,陳述應採取的政策措施,都是想有助於政治。當今寫書的人,如同寫奏章、報告一樣,主張發自內心,文章寫成於手中,它們的實質是同樣的。上書稱為“奏”,奏記換一個名稱就叫“書”。建初初年,中原一帶收成很不好,潁川、汝南的老百姓流離失所四處逃荒。聖主心中憂慮,屢次下詔免租。《論衡》的作者,向郡守寫報告,認為應該嚴禁奢侈,以防備睏乏。建議不受採用,回來就在奏記草稿上加一個標題,叫做《備乏》。釀酒浪費五穀,容易產生盜賊,嗜酒無度,盜賊就不會斷絕,又向郡守報告,嚴禁老百姓釀酒。回來在報告草稿上加一個標題,叫做《禁酒》。由此說來,寫作書,就是寫奏章、報告一類的文章,說它是創作,那麼寫奏章、報告也都該叫創作了。
【原文】
84·7晉之《乘》,而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人事各不同也。
《易》之“乾坤”,《春秋》之“元”,楊氏之“玄”,卜氣號不均也。由此言之,唐林之奏、谷永之章,《論衡》、《政務》,同一趨也。漢家極筆墨之林,書論之造,漢家尤多。陽成子張作《樂》,楊子云造《玄》,二經發於臺下,讀於闕掖,卓絕驚耳,不述而作,材疑聖人,而漢朝不譏。況《論衡》細說微論,解釋世俗之疑,辯照是非之理,使後進曉見然否之分,恐其廢失,著之簡牘,祖經章句之說,先師奇說之類也。其言伸繩(11),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