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4/5頁)

領班師傅拿去,改制成了剔肥膘的尖刀。

達達尼昂大為失望。然而要不是店主想到他的要求十分合理,這失望大概也不會使我們這位狂怒的年輕人住手。

“對呀,”店主不再把長矛對著達達尼昂,“那封信哪裡去了呢?”

“就是嘛,信哪裡去了呢?”達達尼昂嚷道,“首先,我告訴您,那封信是寫給特雷維爾先生的,非找到不可,要是找不到,特雷維爾先生準會打發人來找的!”

這一威脅終於把店主鎮住了。除了國王和紅衣主教,特雷維爾這個名字是軍人,甚至平民最常提到的。固然還有紅衣主教的親信、被世人稱為灰衣主教的若瑟夫神甫,不過人們提到他的名字時總是悄悄的,因為他引起極大的恐怖。

於是,店主把手裡的長矛扔得遠遠的,而且叫妻子扔掉笤帚把,叫茶房們扔掉棍棒,接著便身先士卒,親自開始尋找那封不見了的信。

“那封信裡是不是裝有什麼珍貴的東西?”店主一無所獲地找了一陣之後問道。

“那還用說!當然裝了珍貴東西。”加斯科尼人本來指望靠這封信去飛黃騰達的,所以信口說,“裡面裝著我的全部財產。”

“可是儲蓄銀行的存票?”老闆不安地問道。

“國王特別金庫的存票。”達達尼昂指望靠那封推薦信去謀求給國王當差的,所以並不覺得這樣回答是說假話。

“見鬼了!”店主完全絕望了。

“不過關係不大,”達達尼昂以法蘭西人特有的鎮定態度說道,“關係不大,錢算不了什麼,要緊的是那封信。我寧願丟掉一千比斯托爾①,也不願丟掉那封信。”——

①法國古幣名,相當於十利弗爾。

他就是說寧願丟掉兩萬比斯托爾,也不會冒什麼風險。不過,一種青年人的廉恥心使他沒有那麼說。

信找不到,店主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突然他眼前一亮,大聲說道:

“那封信沒丟。”

“噢?”達達尼昂這麼說了一聲。

“沒丟,是有人拿走了。”

“拿走了?誰拿走了?”

“昨天那位紳士。他下樓去過廚房,而你的短上衣當時擱在那裡。他一個人呆在廚房裡,我敢擔保是他拿走了。”

“您相信是他?”達達尼昂問道。他不大相信店主的話,因為他比誰都清楚,那封信僅僅對他個人來說挺重要,他看不出別人有什麼理由想得到它。事實上,在場的所有僕人和房客,誰得到那封信也沒有用處。

“您說您懷疑那位放肆無理的紳士?”達達尼昂又問道。

“我對您說我可以肯定。當我告訴他,老爺您是受德·特雷維爾先生保護的,您甚至有給這位赫赫有名的紳士的一封信,他聽了顯得很不安,問那封信在什麼地方。他知道您的短上衣放在廚房裡,便立刻下樓去那裡了。”

“那麼,這傢伙是偷我的東西的賊了,”達達尼昂說道,“我一定到特雷維爾先生那裡去告他。特雷維爾先生一定會到國王面前參他一本。”說罷,他挺神氣地從口袋裡掏出兩埃居,給了店主。店主慌忙摘下帽子拿在手裡,把他送到大門口。達達尼昂又跨上黃馬,一路平安無事到了巴黎聖安端納門。在那裡,他把黃馬賣了三埃居。這價錢相當不錯,因為在最後階段,他過度驅使了那匹馬。馬販子拿出九利弗爾,達達尼昂便把馬賣給了他。馬一到手,馬販子毫不隱諱地告訴達達尼昂,他之所以出這麼高的價,是因為這匹馬的毛色挺稀罕。

這樣,達達尼昂只好步行進巴黎城,腋下夾著小小的行囊,走了好多路,才找到一間他口袋裡那點錢能租得起的房子。那是一間頂樓的房子,位於盧森堡公園附近的掘墓人街。

交過定金,達達尼昂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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