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中國命研究》 跟貼: 老爸李敖年輕時好酒,據說酒品極高……陶淵明的兒子都是笨蛋,是因酒之故;李敖的女兒性格如同老子一樣剛烈,可能也是因酒之故。
首飾的光亮
有關首飾的話題非常繁雜和專業,普遍現象卻是有目共睹的——新新人類中的“壞女孩”以及大齡女人,基本跟首飾不沾邊。二十五至四十歲這個階段的女人,是首飾消費的主力軍。 前民主德國詩人格里高勒·菲魯在華麗的首飾光芒下幾乎難辨東西了,他在《戒指》一詩裡來了個愛屋及烏的做法—— 當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遠遠地 扔進摩爾道草原。 我在山丘間狂奔, 為把它尋找。 這樣,我學會了奔跑。 當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 掉在了海底。 我潛入波濤翻滾的大海, 為把它找尋。 這樣,我學會了游泳。 當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 拋向群星。 我雙腳從地而躍起, 為把它找到。 這樣,我學會了飛行。 女人的戒指能夠成為男人前進的指南針嗎?如此加重戒指的負擔,嬌小的手指怕是吃不消的。男人在首飾的面前還可以學會更多,但首先必須為此付出一筆銀子給心上人買戒指,卻是不爭的事實。“穿金戴銀”的模式已經被有識階層視為惡俗的標誌,以至於富婆們也不得不收斂在這方面的愛好,僅以“物以稀為貴”的原則展現自己的富足。一根價值不菲的項鍊、一隻罕見的戒指就能說明實質。但生活裡仍有不少女人是以數量來誇飾自己的,有趣的是,她們一般都是普通工薪階層,長相平平、收入不高,好畫素質也在一個水平線上,這樣的女人很容易給觀眾形成一個印象:閃耀的首飾,比這個人值錢! 在男人們眼中,這類女人是比較愛好感情遊戲的,因為誇張的首飾反映出了她們急於脫穎而出的初衷,有著強烈地對美的追求意願,而錢財就是追求詩意的動力。建立在紙幣上的美學動機並不複雜和可恥,她們對生活的要求並不過分。首飾的光亮為漁獵者提供了乘虛而入的縫隙,花不多的錢財,這個女人就很輕易地跟著自己飄飛一段時間。 而對於我個人來說,我喜歡有紀念價值的戒指,它可以是永恆之愛。我很反感那些暴發戶們帶著大克拉鑽戒,每每在與你談話時,總是不忘將他們帶著鑽戒的手指在你的眼前炫耀地晃來晃去。 發貼: 卡內基的例子告訴富人們:賺錢固然是一種本領,花錢更是一種本領。這種本領如果你不趁早學會,你的後人一定會學會,不過那定是另外一種花法——花花公子的花法,這又何苦來呢? ⊙李敖·《上下古今談》 跟貼: 花花公子常琢磨給女孩子送禮的“藝術”,這種“藝術”的研究方向,不是研究送什麼首飾去打動女友,而是研究送什麼“花言巧語”。為結婚戒指而活的女孩,警惕啊!
殘酷的分析
異性間的情感撣擊出了火星,火星藉著愛之風狂飈成了欲的精靈。於是乎,天地間便有了那般姿彩紛呈的激盪,那般銷魂蕩魄的徜徉。 風雨過後,綺麗仍在,溫存氤氳,“曾經滄海難為水”成了例行的口頭禪。只是,在這電光石火的過程中的些許垢瑕常被人們故意疏忽,故意忘懷。可悲的是忘懷不等同於不存在,而存在就註定了不完美。 不妨設計這樣的場景:一個小夥子與熱戀的女友,在深夜纏綿之後,戀戀不捨地告別了,自己走在回家的路上。這時,一個狐疑的追問終於突破了肉身的酥癢,亮閃閃地伸出來,像根釘子一般,將他釘在空蕩蕩的馬路上。 女友嫻熟的肉身話語